全民族抗战兴起内容摘要:
本极力掩盖南京大屠杀的事实。 让学生在动感画面中去体会日军的残无人道。 同时指导学生阅读教材,记下日本人欠了我们多少条人命。 请同学们看下面的材料,这些材料没有任何的夸张、虚构,而是血淋淋的实实在在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这些材料都选自二战后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之经过》。 [投影显示] 远东国际法庭经过两年半漫漫长夜的审讯,(开庭共八百一十八次,审讯记录达四万八千多页)在 1948 年 11 月 4 日上午开始 举行宣判。 那个长达一千二百十八页,打破世界记录的判决书便宣读了八天之久。 宣布各被告的个别刑罚是在 11 月 12 日下午(最后一庭)举行的。 对松井石根,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的是绞死刑。 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说:“ 1937 年 12 月 13 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到 抵抗。 ”“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 ”“南京市像被捕获的饵食似的落到了日本人手中;该市不像是由有组织的战斗部队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们的饵食,犯下了不胜计数的暴行;日军单独地或二、三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实行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当时任何纪律也没有。 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道理地和不分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至在大街小巷都遍地横陈被杀害者的尸体。 ”“中国人像兔子似地被猎取着,只要看见哪个人一动就被抢杀。 ”“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 日方占领南京的最初的两三天功夫,至少有一万二千非战斗人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杀害了。 ” 从材料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真实情况。 我们可以借梅汝璈先生的话来分析: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 以上这些认定都是根据法庭认为确凿可靠的证言而写入判决书的。 然而,仅仅从以上几句话里已经可以看出日军是怎样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我数十万呻吟于敌人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其命运是何等地悲。全民族抗战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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