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金光纸业行政服务管理制度流程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间以所乘用之交通工具之到离港 /站时间为准。 中午12:00 以前出发及中午 12:00(含)以后到达者,当日之杂费按 一天计算;中午 12:00(含)以后出发及中午 12:00 以前到达者,按当日杂费标准之二分之一计算。 膳费补贴按实际用餐数报支。 早上 7:00 以后出发者,不计早餐补贴;中午12:00 以前到达者,不计午餐补贴;下午 19:00 以前到达者,不计晚餐补贴。 出差期间如有公司安排用餐、客户招待或招待客户用餐,则不再报支该餐之餐费补贴。 住宿费须凭据报销,并列出明细。 超过标准者,按标准报支;低于标准者,按实际费用报支。 住宿费中仅报支基本房费及治安、城市建设附加费。 洗衣费、娱乐费、酒吧消费等均不得报销。 低职级人员随同高职级人员 出差时,视实际需要其乘坐之交通工具及住宿费标准可比照高职级人员之标准执行,报销时须附高职级人员之《出差申请单》复印件。 出差地提供免费住宿者,不再报支住宿费用。 除膳杂费外,所有费用均需凭单报销,出租车费用之报销需列清用车明细。 无凭证者一律不予报销。 出差期间在同一地区驻留十天(含)以上者,超过天数之杂费按标准之七折付给;因培训性质出差,出差期间之膳杂费均按五折付给。 如有膳食安排的,则不再给予膳费补贴。 七、机票订购 公务出差所需机票由行政服务组向公司指定的机票代理机构统一订购。 一般情况下,不得自行购买出 差机票,否则财会部门不予报销。 (一) 机票申请 出差人员凭经签准的《出差申请》考勤联、机票暂借款单到总台预订往返机票。 如只需购买单程机票,回程要求自行购买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需在《出差申请》上注明,并经主管签准后,总台据此办理。 总台收到机票后,即通知订票人领票。 领票时总台会将机票暂借款单报销 联和机票同时交于领票人,并请领票人于订票登记本上签领。 为节省公司行政费用,一般业务出差以订购“优惠折扣票”为原则。 唯因出差时间或行程均难以 确定时,且经部门最高主管签准后,可购买全价票。 机票经办人将机票发出后,即将出差 人之《出差申请》考勤联送至人事考勤员处。 外籍离职人员,凭核准订购返程机票的单据及暂借款单,到总台订购返程机票。 (二) 改签及退票 填写《机票改签 /退票申请单》( Adm表 13),并附一设三联红字暂借款单,写明改签事由及事项,经部门直接主管签准后交总台办理改签。 一般情况下不办理退票。 如确需退票,需填写《机票改签 /退票申请单》,写明退票理由,经部门最高主管核准后,附一设三联红字暂借款单,由行政部门经办人员办理退票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退票,退票费用由订票人个人承担。 (三) 机票冲销 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凭机票存根联及机票暂借 款单报销联至财会部门报销冲帐。 外籍离职人员经核准之返程机票,由经办人凭航空公司出具的收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机票暂借款单报销联至财会部门报销冲帐。 八、住宿申请 出差住宿以方便、节约为原则。 APP 中国总部及各地之代表处、联络处均有特约旅馆,工厂有自办招待所,一般人员之出差以住宿当地特约旅馆或工厂招待所为主、出差人员擅自入住非特约旅馆,且费用超标者,财会部门将不予报销。 (一) 各地至总部出差 本地各单位 /部门如有需要安排住宿之客人,可至总台填写《住宿申请单》( Adm表 14),经单位 /部门主管及行政主管核签后 ,由总台安排住宿。 异地来访 /出差人员需要安排住宿的,可将经当地最高行政主管核签同意后的《住宿申请单》传真至经办人。 由经办人提请总部行政部门主管核签后预约安排,并及时将《住宿申请单》回执传回申请人,告知其住宿安排情况。 所有住宿登记人如有改变或取消,应在入住当日下午 6:00 前通知总台以便及时调整。 (二)总部以外地区之出差 出差至 APP 在各地之代表处、联络处或工厂者,应事先通知该地行政部门。 一般情况下,由当地行政部门根据出差人员之职级标准,安排下榻当地相应标准之特约旅馆,或工厂自办之招待所。 九 、宿舍管理 宿舍指由企业投资建造、购置或租赁后,供异地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临时居住之房产,由行政部门统一建档管理。 (一) 住宿申请 入住人员需事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单》( Adm 表 15),经行政部门主管核准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安排。 单身外籍人员以安排单身宿舍为主,携眷外籍人员根据其家眷人数,安排相应之居家式房型。 因工作需要,本籍异地调任人员可申请短期住宿,一般情况下,以一周为限。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安排者,须呈请总部总经理核准。 (二) 宿舍管理 住宿人员入住时,由宿舍管理人员按《宿舍基本配置表》( Adm表 16)上所列物品,逐项清点。 在确认无误后,在该表“住户签收”栏内签字。 宿舍内之基本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炊具等,不得随意搬动。 如确需变动位置的,应通过宿舍管理人员报请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实施操作。 住户如需在宿舍内增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应事先告知宿舍及物业管理人员。 在确认供电系统之负荷许可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携眷外籍人员之宿舍室内保洁及衣物洗涤等,由住宿人员自行安排。 单 身外籍人员宿舍之室内保洁及衣物洗涤,由公司安排保洁人员提供服务。 外籍人员宿舍内之水、电、煤气费用由公司统一 支付。 上述三项费用每户 (以两人为准 ) 每月限额基数为人民币 700 元,每增加一人(仅限本人与配偶之父母、子女),增加 150 元,超额自理。 外籍人员至公司所提供的餐厅用餐者,按 RMB450 元 /月收取,子女为半价。 (含早、晚两餐)。 (三) 换房及退房 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换宿舍,或离职退房时,均应由住户与宿舍管理人员一起,按由住户入住时签收之《宿舍基本配置表》上所列物品逐项清点检查,并由宿舍管理人员在该表“退房验收记录”栏内签字。 如发现物品遗失或损坏,应由住户根据该物品之折旧情况,按表内所列该物品之价格折价赔偿,或按该 物品之损坏情况,赔偿相应之维修费用。 十、物品申购 物品申购主要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日常保洁用品等之采购申请。 办公家具之采购作业由后勤部采购中心实施。 办公用品之采购由行政部门实施。 (一)。app金光纸业行政服务管理制度流程手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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