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上册第八课做合格的消费者第1课时消费者的“保护神”课件人民版内容摘要:

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 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为什么要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必要性) ( 1)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 2) 打击在商品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 3)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促使我国有关部门制定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的典型案件 1991年 12月 23日下午,王颖、倪培璐一对表姐妹在北京国贸大厦惠康超市购物被搜身。 一个服务员竟说:你们是做贼心虚吧。 姐妹俩感到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当即把包打开给他们看,却没有得到她们的信任,又当众问了十多遍到底拿没拿。 接着,商场保安姐妹俩推进办公室。 在办公室里,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姐妹俩被迫摘下帽子,解开衣服,打开小皮包,让他们检查。 ” 正是因为这段“屈辱”的经历,姐妹俩不仅在当年成为了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甚至还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留下了一笔,她们状告超市的官司被称作是“我国首例消费领域名誉侵权案”。 这件事引起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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