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毕业设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分析内容摘要:

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现场勘查、招标答疑会。 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主要采用工料单价法或综合单价法。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能否中标,关键是报价。 标本身就是标底、标份的意思。 投标单位在认真研究招标的公告或文件之后,确认自己有条件承揽该项工程或供应物资设备后,就要对招标单位投标报价,力争获得中标。 熟悉投标报价的工作程序、投标报价的风险分析、投标设计与报价方法、竞争策略、报价技巧,以及开标时争取中标的对策、中标后的价格管理等,这是决定参加投标报价以后,作好标书、争取中标并在中标后取得较好 经济效益十分重要的工作。 其程序为: 核算工程量 →计算基础单价→计算分摊费用→单价分解→得出基本报价→确定投标报价 科学确定承包合同价及有效进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以下称合同价)是指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定额、指标等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过程造价。 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签订与合同价的确定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能使工程造价比较明确、清晰,还可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地实施。 所以,合同价格的 确定与合同的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由于合同签订时的环境和各种条件不尽相同,会造成合同有不同的类型,想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应当熟悉了解各种类型的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之前,要根据招标项目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合同的形式。 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又可细分为许多形式。 6 合同价由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费用三部分构成。 合同价款是指按施工合同条款约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价款以及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的价差等款 项。 费用是指在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之外建设单位应支付的款项。 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应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合同价,直接发包的工程以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经审核而确定合同价,经双方协商约定,也可以以其他形式确定合同价。 无论以何种形式确定合同价款,均应依据批准的施工图进行计算,做到工程量准确、套用单价合理,保证合同价的质量。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压价、抬价、高估冒算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合同价款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擅自改变,除非有双方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况出现。 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合 同价款应作调整:建设单位的代表所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政策性调整;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合同价未考虑价格风险因素的。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变更合同价款超过或减少 20%以上,须在变更当期按进度比例拨付或扣回。 合同中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陆续扣回。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合约有约定按其约定),以合同价为依据,并根据工程设计变更、不可 抗拒因素以及政策性调整等实际情况,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文件并提供相关决算资料,报建设单位审核。 变更与索赔的管理 所谓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乙方根据甲方变更通知并按工程师要求进行下列有关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加合约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碰到来自业主方对项目要求的修改及设 计方由于 7 业主要求的变化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等。 由于多方面的变更,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业主与承包商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主观原因,如勘查设计工作粗糙,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许多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未估算准确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客观原因,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及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致使工程变更不可避免。 索赔的英文词为 Claim,它本身具有主张自身权利的意思。 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索赔的概念可归 纳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价款与工期补偿的要求。 索赔的内容包括工程价款补偿与工期补偿两个方面。 因为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造价、工期和质量中,质量是不能因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存在而变更的,而价款和工期则会因为不确定性风险的发生而大大增加,因此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一定会包括价款与工期两个方面。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索赔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即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的反索赔。 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 重要工作。 经审查核定的竣工结算是确定建设工程价格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应严格竣工结算的审核。 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核对合同条款 首先,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 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要进行验 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 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 8 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结算单价应按合约 或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 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格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定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 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额定人工费和调整部分之和。 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确定与管理的原理和方法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确定与管理的基本原理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其基本原理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得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造价限制额以内,随时纠正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建设项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原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主动 地控制工程造价 9 我国建设项目投资与造价管理的方法 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在既定的预算成本的基础上,在施工生产的动态过程中,统筹计划施工各阶段、各部分的工程成本,科学有效地实施动态控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项目总目标实现。 图 1 施工阶段成本计划与控制的原理图 成本分析:根据承包成本和计划成本,绘制月度成本折线图 采取纠偏措施 事先分析偏差产生可能 建设 项目 总成 本目 标 目 标 分 解 控制目标 建立 工 程 实 施 收集 成本 数据 实际值与目标值的 比较 是否存在偏差 偏差确认 分析偏差原因 采取纠偏措施 无 有 10 图 2 月度成本折线图 实 际偏差 =实际成本-承包成本 计划偏差 =承包成本-计划成本 目标偏差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实际表明:任何系统的管理问题都可以分为技术、经济、组织、管理四个方面。 但对于实现系统目标的重要性排序是: 组织 → 管理 → 技术 → 经济 实践证明: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一)组织措施 、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二)经济措施 ,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帐单,签发付款证书 F T 1 2 3 4 5 承包计 划 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 11 ,采取纠偏措施 ,审核竣工结算 (三)技术措施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四)合同措施 ,保存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建设项目施工阶 段造价失控的原因 一、我国工程造价失控的主观原因 目前,国内工程造价普遍失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进行论述。 我国目前对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依然沿用的是传统做法,即以计划手段进行造价管理,先由计划部门负责确定项目投资估算,然而交由建设主管按此投资去实施,这就是说,造价的确定和控制从一开始就分属于两个不同职能部门,这样造价的确定和其后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严重脱节,各干各的,以至于很难找到一个部门或单位能真正做到对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全面 负责到底,即使最后造价发生 “三超 ”,也没有办法追究哪一级部门的责任,这就是体制上形成的部门分割管理的后果。 我们知道,工程的投资估算是整个项目建设价格控制的龙头。 相比较而言,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投资估算,他们对每个项目都要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 科学合理地、严格准确地确定投资估算,一旦估算确定,则不可逾越,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投资额,主管单位就要承担经济责任。 12 二、我国工程造价失控的客观原因 我国工程造价失控的客观原因主要体现在: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方面。 承揽工程项目的一些施工 企业 组织不严密,施工方案不合理,无计划目标、无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及有效控制手段,施工杂乱无序,造成人员旷工和材料的严重浪费;责任心不强和经济意识淡薄,造成施工中工艺性消耗增大;整体管理系统不完善,缺乏系统管理,加上职工技术水平低,质量观念差带来不必要的返工损失。 这些都加大了工程成本。 与此同时,少数工程造价人员, 在编制工程预决算中重复项目,加大工程量,高套定额,提高材差,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人为地加大了工程造价。 工程项目监理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控制造价的重要措施,但由于质量监理部门管理不善,监理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专业水平,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不能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严格执行,没有把好质量关,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施工单位往往借此无中生有,少干多算,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 这些给工程造价失控都提供了方便。 有些建设单位缺乏合格的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 对工程定额 ,施工图纸和工程结算办法一知半解,对预决算审核不到位,把关不严,给施工单位造成可乘之机,致使工程造价偏高。 有些建设单位采取的低报高建手法,搞 “钓鱼工程 ”,迫使上级追加投资,或者是工程项目层层转包或分包,层层剥皮,增加工程的非生产性开支,施工企业成本增大引发偷工减料,拖延工期,质量低劣,导致工程成本失控。 此外工程建筑中拿回扣、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亦造成工程造价失控。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 目前,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主要是: 企业 基础管理。 工程实际成本是工程造价的基础,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加强施工企业自身的基础管理,坚持基层班组核算。 目前,工程建筑市场存在 “ 僧多 13 粥少 ” 的局面,企业要想生存,必须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 发展。 施工前应该搞好图纸会审,减少设计变更和返工损失;施工中 科学 组织,合理施工,材料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权衡单价和货源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以减少可变成本费用,使合理的投入产生最大的效益。 ,降低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应努力降低材料消耗,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同时,供应部门对施工单位按施工图预算材料量拨料,对施工队采取按定额标准限额领料,严格控制建筑材料在施工、运输、操作过程中丢失浪费现象。 ,建立概预算对比台账。 为保证施工图预算不突破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标准。 设计人员应以单位工程概算的建设标准、投资和工程质量作为施工图 设计的限额控制标准。 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要加强设计管理,提高设计水平。 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内容,设计范围,设计深度、进度,明确设计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严格审查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杜绝无证设计和出卖图纸的设计行为。 严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关 ,应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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