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详解内容摘要:

天 内 审 批 完 毕 , 由 规 第 12 页 共 124 页 划 管 理 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 批 文 件 : 经 审 核 同 意 的 ,核 发 盖 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 的《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一 份 ;盖 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 术 管 理 专 用 章 ”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 ;盖有 “成 都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技 术 管 理 专 用 章 ”的选址红 线 图 一 份 ( 与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一 起 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骑缝章);盖有 “成都市 规 划 管 理 局 技 术 管 理 专 用 章 ”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经 审 核 不 同 意 的 , 核 发 盖 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以 建 设 书 》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凡 已( 在 )建 的 建 设 项 目 需 补 办 规 划 手 续 的 ,应 先 到 成 都 市 勘 察 测 绘 研 究 院 实 测 竣 工 图 ,并 按 相 关 规 定 处罚 后 , 再 分 别 按 “一书两证 ”程序办理。 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 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 前 向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 逾 期 未 报 设 计 图 又 不 办 理 延 期 手 续 的 , 规 划 红 线 和 通 知 书 自 行 作 废。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市政类) 一 、 哪 些 建 设 项 目 需 要 申 请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一) 在 城 市 规 划 建 成 区 内 不 需 办 理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的 道 路 、 排 水 、 桥 梁 工 程。 (二)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管 线 工 程 : 工 程 位 于 在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不 需 办 理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第 13 页 共 124 页 非 道 路 同 步 实 施 工 程。 不 包 括 采 用 “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 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二 、 申 请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并 应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一)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以 下 图 纸 、 文 件 : 《 市 政 工 程 规 划 申 请 表 》 各 一 份。 项 目 批 准 文 件 、 相 关 纪 要 一 份。 1: 50 0( 1: 10 00)地形图两份。 (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 现 状 地 下 管 线 综 合 图 一 份 ( 旧 城 区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图 纸 、 文 件 等。 ( 二 )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 文 件 , 经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 将 在 法 定 工 作 日 九 天 内 审 批 完 毕 , 经 审核 不 同 意 的 , 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 有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并 加 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地形图一份。 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 建 设 单 位 在 申 请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的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 需 办 理 延 期 者 ,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行 政 许 可 有 效 期 届 满 三 十 日 前 向 规 划 管 理 部 门提 出 申 请 , 逾 期 未 报 设 计 图 又 不 办 理 延 期 手 续 的 , 规 划 设 计 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第 14 页 共 124 页 (市政类) 一 、 为 什 么 要 申 请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规 划 法 》 第 三 十 一 条 规 定 :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 建 设 项 目 的 有 关 文 件 , 向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定 点 , 由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其 用 地 位 置 和 界限 , 提 供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核 发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在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后 , 方 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规 划 法 》第 三 十 九 条 又 规 定 : “在城 市 规 划 区 内 , 未 取 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 地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责 令 退 回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 护 建 设 单 位 按 照 规 划 使 用 土 地 的 合 法 权 益 , 为 土 地 管 理 部 门 在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行 使 权 属 管 理 职 能 提 供 必 要 的法 律 依 据。 二 、 哪 些 建 设 工 程 需 要 申 请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 一 ) 凡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新 征 用 地 的 ; ( 二 ) 在 城 市 规 划 建 成 区 内 需 要 办 理 拆 迁 手 续 的。 三 、 申 请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并 应 注 意 哪 些 事项。 (一)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图 纸 、 文 件 :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申 请 表 一 份。 计 划 批 准 文 件 ( 限 政 府 投 资 类 项 目 ) 一 份。 市 勘 测 院 出 具 的 勘 测 放 线 成 果 一 套。 (二)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 文 件 , 经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 将 在 法 定 工 作 日 六 天 内 审 批 完 毕 , 经 审 第 15 页 共 124 页 核 不 同 意 的 , 规 划 管 理 将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经 审 核 同 意 的 , 由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 批 文 件 :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 用 地 红 线 图 一份 ( 并 与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一 起 盖有 “成都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技 术 管 理 专 用 章 ”的骑缝章)。 (三)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建 设 单 位 在 取 得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一 年 内 , 应 向 国 土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土 地 批 准 使 用 文 件 , 需 办 理 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自 行 作 废。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 、 哪 些 项 目 需 要 申 请 办 理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接 管 规 划 许 可。 (一) 新 建 建 筑 项 目 的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T”型接管工程; (二 ) 已 建 建 筑 项 目 的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T”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 、 申 请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接 管 规 划 许 可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并 应 注 意哪 些 事 项。 (一)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图 纸 、 文 件 : 《 市 政 工 程 规 划 申 请 表 》 一 份。 经 市 规 划 局 批 准 的 盖 有 规 划 行 政 许 可 专 用 章 骑 缝 章 的 建 施 总 平 面 图 一 份。 第 16 页 共 124 页 管 线 施 工 设 计 图 三 份。 与 相 邻 单 位 签 订 的 相 关 协 议。 ( 若 接 管 须 穿 越 近 邻 单 位 的 用 地 , 或 是 须 与 近 邻 单 位 的 管 网 相 连 ) 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 (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 5 年〉或是交通 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建 设 用 地 相 邻 道 路 的 排 水 施 工 图 一 份。 ( 仅 限 排 水 工 程 )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排 水 管 道 施 工 设 计 图 一 份。 (二) 取 得 的 审 批 文 件 给 水 、煤 气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文 件 ,经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请 后 ,将 现 场 办 理 ,由 规 划 管 理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 批 文 件 :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排 水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文 件 ,经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将 在 法 定 工 作 日 十 一 天 内 审 批 完毕 , 经 审 核 不 同 意 的 ,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将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审 核 同 意 的 , 由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发 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 、 哪 些 项 目 需 要 申 请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一)在 20 05 年 7 月 1 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第 17 页 共 124 页 ( 二 ) 需 在 道 路 范 围 内 的 机 非 绿 化 分 隔 带 上 的 开 口。 二 、 申 请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一)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图 纸 、 文 件 市 政 工 程 申 请 表 一 份。 书 面 申 请 一 份 ( 内 容 包 括 拟 开 口 性 质 、 宽 度 、 数 量 、 位 置 等 具 体 要 求 及 理 由 ) 经 市 规 划 局 批 准 的 盖 有 规 划 行 政 许 可 专 用 章 骑 缝 章 的 建 施 总 平 面 图 ( 或 道 路 施 工 设 计 图 ) 或 1: 50 0 地形图两份。 (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 审 核 不 同 意 的 ,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将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经 审 核 同 意 的 , 由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批文件: 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 建 施 总 平 面 图( 或 道 路 施 工 设 计 图 )或 地 形 图 两 份。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市政类) 一 、 为 什 么 要 申 请 《 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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