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010 张床位 ,扣除现有床位 ,需要新增床位1875 张 ,平均每年需新增 375 张。 如按先进国家老年人口的 8%入住养老机构进行估算 ,全县需要 6880张床位 ,扣除现有床位 ,需要新增床位 5745张 ,平均每年需新增 1149 张。 由此可以看出 ,新昌县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都很大。 正是基于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需求 ,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02020 年 )》 ,提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是促进传统养老模式转变的必由之路 ,不仅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的当务之急 ,更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 同时 还指出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政策背景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老年人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人口老龄化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因此 ,党和国家各级政府都对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 ,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 ,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 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 2020〕 28 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02020 年 )的通知》。 这是建国以来国家第一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专项规划范围。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老有所养”、十七届五中全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和“十二五”纲要“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精神 ,将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提升到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的高度 ,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功能定位、具体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 ,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还具体提出了两项具体建设任务 :到 2020 年 ,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0 张”。 “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 340余万张”和“改造 30%现有床位 (约 90 万张 )” ,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为了落实好《规划》的要求 ,民政部还采取多方面措施 ,积极推动《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 促使各地政府建立社 会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机制 ,合力推进“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国家优惠扶持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 “十二五”时期 ,民政部和地方每年留成的不低于 50%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将集中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 推进年将以贯彻落实《规划》为主线 ,加快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在规划布局、增量扩面、政策创制、机制创新、行业管理等领域取得明显进展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建立适度普 惠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是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 四是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贯彻落实《规划》 ,民政部将出台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 ,对“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 ,提出量性和量化相结合的参考标准和衡量指标。 同时 ,推动各地制定和出台本地区监测指标体系 ,落实责任分工 ,明确时限进度 ,强化效果评估和督促检查 ,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各级地方政府也按照国务院的要求 ,相继制定出台了地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如 :浙江省政府出台了《浙江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浙政发〔 2020〕 72 号 ),绍兴市政府出台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绍政发〔 2020〕 34 号 ),新昌县政府出台了《新昌县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新政发〔 2020〕 39 号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新政发〔 2020〕 40 号 )。 综上所述 ,党和国家各级政府都通过一种从未有过的姿态表示了对养老工作的重视和决心 ,这必将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跨越式的发展。 项目的必要性 贯彻落实党和各级政府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老有所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02020 年 )》简称《规划》 ,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将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提升到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 ,并具体提出了两项具体建设任务 :到 2020 年 ,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 位数达到 30 张”。 “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 340 余万张”和“改造 30%现有床位 (约 90 万张 )” ,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促进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意见。 如 :项目所在省制定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浙政发〔 2020〕 72 号 ),项目所在市制定发布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绍政发〔 2020〕 34 号 ),项目所在县制定发布了《新昌县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新政发〔 2020〕 39 号 )。 本项目建设正是 积极响应各级政府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市县街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 ,推动文明社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提出的。 缓解社会养老供需矛盾的需要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 ,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 亿 ,占总人口的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截至 2020 年末 ,浙江省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万人 ,占总人口的 %。 80 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万人 ,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 90 岁及以上的长寿老人 万人。 绍兴 地区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 万人 ,其中新昌县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 73279人 ,占总人口的 %强 ,已成为标准的“老龄社会”。 浙江省现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约 79 万人 ,占全省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10%左右。 其中 :失能老年人 ,占老年人总数的 %。 半失能老年人 万人 ,占老年人总数的 %。 全省各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占地方人口比例差距不大。 但无论全国还是浙江省 ,能够满足老年人社会赡养需求的能力均十分不足 ,甚至连较好地满足失能、半失能老 年人口社会赡养需求的能力都达不到。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 ,2020 年 ,新昌县老年人空巢率达 58%,独居率达12%。 随着老年人口高龄化 ,老年群体的老年期延长 ,高龄老人群体健康水平逐渐下降 ,需要他人照料的高龄老年人会越来越多。 预计到 2020 年 ,全县 万老年人口中 ,“空巢”和独居老人将分别达 万和 1 万。 目前 ,新昌县有养老服务机构 13家 ,其中公办敬老院 9家 ,民办养老机构 4家 ,养老机构总床位数为 1135张 ,全县千名户籍老人养老床位拥有率仅 16 张。 现有敬老院床位仅可以满足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需要 ,五保集中 供养率为 %。 “十二五”期间 ,新昌县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剧 ,就目前的出生和死亡率估算 ,到 2020 年末 ,全县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将突破 20%。 养老供需矛盾更加严重。 目前绍兴及新昌已拥有及“十二五”规划期力争达到的床位数只能满足30%需要机构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的需求。 同时周边地区如杭州市 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万人 ,列全省第一。 宁波地区的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 ,金华地区 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 ,台州地区 60岁以上老年人口。 上海市 60岁及以上老 年人口 ,占总人口的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占总人口的 %。 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万人 ,占总人口的 %。 80 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 万人 ,占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 %,占总人口的 %。 上海、杭州、宁波等大中城市由于土地稀缺政府很难大规模开发建造上规模的养老中心 ,客观上使社会养老的“一床难求”供需局面更趋严重。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从 72020 年起 ,各地新增老年人口中 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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