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合同书内容摘要:

督管理; 与乙方共同选择确定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及示范户; 负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负责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对 支出票据进行审核并及时报帐,不得无故违规拖延。 项目完成后,负责本项目的验收并及时向上级开发办上报工作总结和申验报告,申请验收; 县开发办: 年 月 日 (二)项目实施单位(乙方)责任 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负责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实施; 负责组织示范户及项目区群众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 负责项目经费支出的统一报帐; 接受甲方的全程监管,每季度向甲方报告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上报项目工作总结,申请验收。 项目实施单位: 年 月 日 (三)县财政局(丙方)责任 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负责监督甲、乙、丁三方责任的落实; 与甲方、丁方共同选择确定项目具体实施地点;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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