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路灯采购项目1内容摘要:
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资格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函(附件); 制造商资格声明(附件); 投标人情况表(附件); 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报价文件 ( 1)开标一览表(附件); ( 2)分项报价表(附件)。 技术文件 ( 1)详细技术资料,如品牌、型号(规格)、详细配置、技术指标说明、制造商(原招标编号: 06771ZCG170121035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2 页 产地)等; ( 2)技术偏离表(附件)。 商务文件 ( 1)商务偏离表(附件)。 ( 2)售后服务条款: ①中标后必须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②售后服务保证与技术支持培训; ③货物保修期限,技术支持服务(保修期应不低于国家现行规定,保修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 3)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下内容: ①货物出现故障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响应时间和到达现场的时间; ②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 4)其他优惠条款; ( 5)投标人认为需要 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一律用 A4 纸打印 (必须胶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在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中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非逐页小签);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编号: 06771ZCG170121035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3 页 投标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四)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有一种方案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设备采购、检验、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保修期费用及满足使用要求和技术质量要求的一切费用,包括应缴纳的税收、设备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 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 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投标人提供分项单价和所报设备的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封口处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封皮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地址、电话、正本或副本”字样; 为方便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请投标人另外 单独准备一套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单独密封 ,在封面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为方便评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为 WORD 或 EXCEL 等,存储介质为 U盘(上面贴有企业名称标签) ,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招标编号: 06771ZCG170121035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4 页 (二)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提前或推迟截止时间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递交; 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的处理 超过投标截 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无效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1)未按规定 (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 ) 提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胶装的; ( 3)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 ( 5)未按规定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未报出分项的价格; ( 6)技术文件部分未列出详细技术指标; (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 8)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不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将根据情况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标人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机构 有索赔的权利。 (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招标编号: 06771ZCG170121035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5 页 ( 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 4)投标人串通投标; ( 5)投标人向招标人、监管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 6)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 7)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一、 项目名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路灯采购项目 二、 采 购内容 : 三、路灯具体技术规格: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和设计图纸 备注:本项目采购路灯为高新区专项委托设计产品,非其他企业专利产品。 四、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后进行产品选型,提供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最低配置参数要 求, 投标人投报的产品性能指标只要达到或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都被视为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投标人必须列出所投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必要时可携带有技术参数的说明书或宣传册原件以证实其技术参数的真实性,该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供)。 如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不能如实反映产品描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将按一个投标人计算,即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 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在路灯供货时,光源、电源、单灯控制件等易损件须多提供 10 套以备维修时使用。 标段 项目名称 路灯数量 预算金额 一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路灯采购项目: LED 路灯采购约 224 套(包括灯杆、灯具、电器、 LED 光源、灯内线、杆内线、地脚笼及地脚螺丝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4 招标编号: 06771ZCG170121035 招标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6 页 光源芯片 光源“参照或相当于”科锐、欧司朗、德豪润达。 五、其他要求: 所有灯杆、灯具、电器、光源等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权威机构认证,产品证书齐全。 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生产制作及表面处理等工艺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出具各种产品材质、性能的检验、试验报告。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装配完好灯具样品(含电器及光源等、做到插电即亮),需携带以下两部分样品。 部分一:自路灯最顶端算起往下 垂直高度不少于至少 米的地方截断; 部分二、最低端向上至加强肋顶端的地方截断(含法兰)。 备注:所带样品规格、样式、颜色等如与设计图纸差异较大的,样品分为 0 分;未带样品的得 0 分。 报价中要求含地脚笼、地脚螺丝、抱箍、螺栓、灯内线、杆内线等附属材料和中标后保修期内的无偿服务。 供货要求:中标人应将装配完整、灯内线完好连接的灯具及灯杆等按规定的日期供货,并及时、安全地将货送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运输中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货到后由招标人组织监理、设计、审计和施工安装单位人员进行验收,与招标文件 及合同要求不符的一律退货,并赔偿招标人的有关损失。 中标人在对路灯的灯杆进行热镀锌处理、喷塑或装配灯具等关键部件进行生产或采购时,招标人将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监督查看。 各种货物制作,要采取科学、先进、适用的制作工艺,按照严密的制作方案进行生产制作。 中标人在路灯安装时必须派路灯专业人员对路灯安装实行现场指导,并附带路灯安装图纸及安装的有关资料。 要求灯杆、灯头及其他附属配件部分质保三十年、 LED 灯芯片、电源、电器部分质保五年(投标人可自报最长保修期)。 保修期内灯杆、灯具、电器、光源等所有 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损坏均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无偿到现场修复;若不及时到场,每延后一天扣除工程款 1000 元,再过两周后不能到场修复的,则解除合同,不再拨付剩余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竣工验收时,需委托具备相应路灯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招标编号: 06771ZCG17012103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山路路灯采购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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