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制度内容摘要:

经审核并符合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账凭证。 财务人员应以 审计部 等部门人员提供的结算书作为成本核算依据,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确认成本。 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财务部门按照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项目当月的收入、成本、毛利,编制有关凭证。 成本归集要求 , 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审计部、供应部配合,负责归集、核算实际成本。 要求当期成本在当期全部完整核算,禁止成本核算长期跨月、跨年入账。 成本归集所需的原始附件,均应履行相应的签字程序。 应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 、财务签字,需报 总经理 批准的应签字完整。 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自行暂估确认成本。 对于施工过程中不易确定最终结算额的,应按保守原则办理月度进度结算,但不得出现无明细的结算或暂估,禁止长期跨年、跨月办理结算进入成本核算。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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