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齐齐哈尔风电场一期富裕工程风电场35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方案word(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有效。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签署人系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项目正式授权的代理人。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提供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不接受软盘)。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的副本,均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 如有修改内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 投标 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 所有 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并在各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再统一密封在一个(或几个)外层包封中。 电子文档应封装在正本的包封内。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标明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邮 8 政编码 并在每一包封上注明“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 9; 30 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所有密封处应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如果 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如开标报价信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开标报价信为准。 投标单位如有修改报价,必须附调整明细,否则修改报价无效。 投标文件派专人递交至前附表第 9项所述的地址。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述开标地点、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出现第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 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根据本须知第 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招标人将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 开标会议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及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和宣读。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b) 未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c)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d) 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 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或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六、评标 评标 评标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 评 9 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函无投标单位公章、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资格标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不满足第“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8)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资格审查是指 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和“投标须知” 款 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条规定,只对通过了初步审 查和资格审查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 (详见第八章评标办法)。 10 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给招标人。 如果有二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排名高。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除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 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 同组成的一部分。 对未中标者,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在合同授予前的任何时间取消招标过程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而且不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人产生任何责任,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八、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招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无需支付。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 1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履约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第五 章中规定的格式)。 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应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1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 目 录 合同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程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四、 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六、 监理 七、 组成合同的文件 八、 词语含义 九、 承包方承诺 十、 发包方承诺 十一、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附件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13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期要求: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金额(大写): ( 人民币),¥ 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约定计算;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总 价 应为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劳务、设备、材料、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以及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 招标书及其附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 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4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15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书内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对以上项目范围的设备及装置性材料的安装施工质量及承包方供应的装置性材料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 修期如下: 送变电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壹年。 以上保修期若遇到国家有关文件更改,则按新文件执行。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3 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对工程的某些部分进行更换或修理,则相应部分的保修期从更换或修理完成之日起重 新计算。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国华齐齐哈尔风电场一期富裕工程风电场35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方案word(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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