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2)内容摘要:

尉 廷 尉 典 客 宗 正 治 粟 内 史 少 府 太 仆 九卿 相互配合 彼此牵制 三、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 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 春秋时期初设的郡县,大多设立在新吞并地区或各国边境线上,并由国君直辖。 战国时代,首先由三晋建立起以郡统县之制,且设立郡县的区域也由边境扩展到腹地。 秦国在兼灭六国的战争中,在一些新攻占的地区已设郡县管理。 秦统一后,经过两次廷辩,秦始皇确定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秦朝在全国始设 36郡,后增至 40余郡,郡下设县。 三、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 秦代的地方行政机构,共分 郡 、 县 两级,与此相适应,也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的一级统治机构 ,郡设郡守、郡丞和郡尉; 每郡下设若干县 ,县置县令(人口较少的县设置县长)、县丞和县尉。 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乡有乡吏,里有里典。 皇帝的命令,通过三公九卿,经由郡、县,再通过乡、里,可以直达百姓。 三、郡县制的全面推行 : 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是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 根本性变革。 中央政府 郡 郡守 县 县令 或县长 皇帝 1. 2. 3. 4. (考查) 5.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度 衡 统一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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