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均以东西两侧呈树状汇入湄江。 湄江是 XX 江河的主流,产属珠江水系,发源予金秀县忠良山区,由西北入境,流经 新圩、西河、县城、黄村、汉豪、陈塘,下经藤县濛江注入浔江,境内流程为 公里,水位最高为 米,最低为 米,经流量大,水资源丰富。 除此,县境主要支流还有:忠良、壬山、茶山、瓦冲、百合、文圩等河流。 项目建设选点无洪水浸袭之忧。 交通运输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城内, 项目南面有一条 24 米的市政道路, 区域的路网与国道 321 线相连接,项目选址的交通条件好。 供水、供电 县 自来水 市政 的供水管网已铺设至场址旁,管径为 DN本项目用水由 县供水 公司供给。 10KV 的供电线路从场址旁通过, 附近设有供西城区用电的输变电站,项目用电由 县 电业局供给。 施工条件 项目场址的施工场地宽阔,便于存放施工设备,也便于搭建临时建筑供施工办公、居住用。 项目施工用建筑材料在附近有供应,施工用水、用电供应充足,可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 环境保护 拟建的项目选址周边 住宅 较少, 其他建筑物 为市场及行政办公 ,项目的施工建设不会影响城镇居民,也不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生活设施依托条件 场址位于县城内,交通便利,规划市政设施完善,该项目建设可充分依托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活福利设施。 三、 建设场址与总体规划的衔 接 XX 县 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 4 亩(合 2666 平方米)。 项目的建设 是为 了 适应当前形势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符合《 XX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 XX 县县城总体规划。 项目选址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符合《 XX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2020 年)》, 其用地性质是行政用地 ,项目用地符合 XX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 、 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 地取得土地方式 项目建设用地为政府划拨。 项目用地合理性分析 XX 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是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司发【 2020】 11 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司通【 2020】 243 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 1292020)等相关文件要求, 拟建项目确定 XX 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 占地面积为 2666m178。 ,占地规模 合理,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并在用地规划上已作了 预留。 项目用地基本为 城市建设规划用地 , 用地符合因地制宜、集约用地、少占耕地、减少拆迁移民的原则,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的要求,从土地利用角度来说是合理的。 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 XX 县 司法人员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当地群众办事提供更好的服务及环境。 第四 章 建筑 工程方案 一、 平面 方案 (一)总平面 基本原则 (1)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交通组织顺畅 ,并应满足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指标。 (2)总平面布置应进行环境和绿化设计。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4)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 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应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 (5)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库 )。 总平面设计 总平面方案主要考虑项目 地块的布局问题。 项目用地面积为 2666 m2(约 4 亩),地块呈长方形,中轴线基本为南北向, 司法行政业务楼拟按座北向南构思布局,布置于地块的最北面。 地块中部文体活动区,主要设置篮球场。 地块的最南面为司法局其他功能用房建设选址,作另一建设项目考虑。 ( 1)拟新建司法行政业务楼建筑用地面积约 450 m2。 ( 2)文体活动区设置标准篮球场及其辅助设施,占地面积约 800 m2。 ( 3)园林休闲景区由主入口的广场绿化区、停车场绿化区、楼房周边绿化带、道路绿化等构成。 绿化用地面积约 960 ㎡。 ( 4)预留的司法局其 他功能用房建筑用地面积约 450 ㎡。 (二)业务用房平面设计 本项目为 XX 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业务用房需满足司法机关技术业务工作需求。 司法局是负责本 县 司法行政工作的 一个 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 县 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本 县 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制订本 县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 县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管理本 县 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 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负责管理本 县 法律服务机构和在 县外 设立的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县 、 镇 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本 县 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指导和管理本 县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负责本 县 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及承办 县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业务特点,办公楼房屋建筑平 面设计拟按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确定建筑面积为 1300 平方米,按 五 层设计,拟以内走廊形式联系各办公室。 每层设置有各类业务办公室、公共卫生间,配电室。 同时设标准楼梯 两把,其中一把用作消防楼梯使用。 ( 1)第一层主要设置法律事务接待办公室、法律援助业务办公室、司法鉴定办公室等。 (2)第二层主要设置 人民调解业务办公室、法制及执法监督业务办公室、教育培训办公室 等。 ( 3)第三层主要设置 公证业务办公室、“ 148”法律服务办公室、社会志愿者工作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办公室 等。 ( 4)第四层主要设置 社区矫正业务办公室 、 信访业务办公室 、 律师业务办公室、安置帮教业务办公室等。 ( 5)第 五 层主要设置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 资料档案办公室、 会议室等。 二、 立面设计方案构思 (一)立面构思 建筑立面就是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 立面方案原则上内部空间与外 部建筑体形两方面关系统一协调,方案设计主要考虑建筑外观造型。 司法业务 大楼的建筑造型设计必须充分地、鲜明地表现建筑功能的特点。 拟按庭院式平面组合,外立面设 计要求反映时代特色的建筑风格,建筑格调、外观色彩符合城 区 总体规划要求,建筑外观造型按庄严厚重型构思,重点考虑立面几何线形、形体比例、进退凹凸、虚实明暗关系、光影变化、色彩质感关系,注重总体轮廓、明暗、色彩、线条等整体效果。 按实际存在的视点位置和视角范围来设计。 门洞窗洞成组排列,以简洁粗壮线条构成 的横竖向立面。 建筑形体高低错落有序,主次分明。 屋顶以红色琉璃瓦相衬,使建筑物更具时代特色。 (二)竖向设计 本项目场地均已平整,场地标高符合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要求。 竖向规划考虑到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地形特点,场地标高与现 有道路地标高持平。 本项目通过内部道路与外界相连接,规划地面为平坡式,地面竖向控制坡度大于 %,规划场地的分水线自北向南,坡向自东向西两侧。 建筑物在177。 绝对标高拟在具体设计中确定。 主要建筑物各层层高:业务用房第一层层高 ,第二至第五 层层高 ,屋顶高 ,建筑物总高。 三、 建筑工程 (一)设计依据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2020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20) 《民用建筑结构 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20) 其它有关建筑设计、消防、环保等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主要建筑物 司法业务用房 XX 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用地 2666 m2(约 4 亩),建筑面积1600 m2。 球场与道路 本项目总用地 2666m2,地块规整,按照地块实际情况,拟以场内球场、绿化带将项目功能分隔,并通过交通路将各功能建筑有机地联系成整体。 场地中部为标准篮球场,占地面积约 800 m2。 场内的道路与绿化带构成绿化区。 场地轴线大体上为南北向。 院内车行道设计的纵坡不应小 于%,应控制在 34%,极限为 89%,横坡宜为 %%。 院内路面为砼路面,路面雨水排除按城 区 规划要求设置排水系统设施。 绿化 本方案绿化规划主要围绕建筑物周边进行绿化。 侧重于项目的出入口、球场、道路等处的绿化,构成点、线、面绿化体系。 绿化区域可种植一些乔木或灌木,配以观赏性的彩叶类草本植物,构成四季花卉及草地,本项目绿化面积约 960 m2。 围墙 考虑到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院内的安全性,本项目地块四周应设置围墙,外围墙高度为 3m,长 200m。 (三)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及抗震要求 本工程的结构件耐火等级为二级,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2020),本项目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 , 抗震等级为四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本建筑基础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拟采用静压预应力高强管桩基础。 结构方案 业务大楼、辅助用房楼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静压桩预制桩基 础。 围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结构材料 本项目的建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20C40,钢筋级别 I 级、 II 级,隔墙材料及外 围护墙采用混凝土小型砌块,强度等级为 ,砖强度等级为 MU1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为。 第五章 公用工程 一、 土方工程 本项目场址选址位于 XX 县湄江中学南侧、西侧与规划中的人事 劳动局相邻、南侧与规划中的公安局及工商局以路相隔。 场址原为水田 , 现为国土局收储用地, 标高与南侧现状的市政道路相差约 2m。 通过方格网法计算,平整场地共需回填土方 5500 m3。 二、 道路工程 项目场址位于建设中的 24 m 市政道北侧边沿,场址对外连接主干道为一条宽 3m 的环形道路。 经计算,道路共长 160 m, 主入口处宽 7m,共需建设道路 500m2。 三、 给排水工程 (一) 给水工程 设计依据 ( 1) 《建筑物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20)。 ( 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 1997 年版)。 ( 3) 《建筑物给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程》 CECS41:92。 ( 4) 各种地质资料及建筑专门提供的平、立剖面图。 (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162020) 给水工艺 场址位于在建的 24m 城 区 主干道边沿,市政给水主管正在铺设中。 本项目的给水工程主要是用地范围内的给水和驳接市 政给水工程。 本项目用水量参照《给水与排水常用数据手册》为估算依据,考虑到 XX 县司法业务用房场址南测沿街道而建,远程规划建设一排临街铺面,估算用水量详见下表: 用水类别 单位 最高日用水定额人数 最高日用水量 业务用房 升 /人 .天 50 升 120 人 6000 升 合计 6000 升 最高日用水量约为 6m3/d,考虑到不可预见用水量(按最高用水量的10%计,估算最高用水量为:。 本项目选址边沿有在建的 DN300 供水管网,项目用地拟通过 DN100管驳接在建的 DN300 管进行供水, 驳接市政 供水管网后可满足本项目的工作、绿化道路及消防用水。 供水方式:本项目工作和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供水方式为下行上给式。 供水管网的布置及敷设 ( 1) 本项目供水干管采用一根 DN100 水管向市政管网驳接引水。 XX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的办公、生活和消防用水采用同一水源供水。 ( 2) 本项目内部供水管网干管沿场址南边接市政管网后地块内部道路边沿埋设,通过支管延伸至各建筑物之间接引水管向建筑物内部供水,水源流向程序:市政管网 —— 场址内干管 —— 支管 —— 用户。 ( 3) 干管沿人行道边沿布置形成环状供水网,供 水管网布置应保证供水安全、可靠,力求管线路径最短,尽量减少水头损失,降低供水费用及管网工程造价。 ( 4) 供水管网的敷设尽可能沿建筑物平行敷设,呈直线走向,埋设的深度应便于维 护维修及更换,供水管网设。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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