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教学案内容摘要:

势:完善并发展 ( 1)措施: ①建立行省制度 ②省下设路、府、州、县 ③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 ( 2)评价: ①行省制度便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 统一; ②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备课资料】元朝的行省制度 “省 ”的本意为宫禁,后业引申为中枢机要、行政机构的名称,因此行省起初是指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取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之意,它多是因军事需要而设的临时机构。 行省 一词,源于 金。 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 元世祖时,开始设置中书省。 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 后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 行省制,就是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 类似于现代的国防部; 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设行中书省, 简称行省或省。 行省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 行省下设路、府、州、县。 元朝在全国共设 10 个行省,即 岭北 、 辽阳 、 河南 江北、 陕西 、 四川 、 甘肃 、 云南 、江浙省、 江西 、 湖广。 而 山东 、 山西 、 河北 和 内蒙古 等地则称为 “腹里 ”,由中书省直辖。 “腹里 ”的设立是个行政区划史上的创举,它有效解决了困扰很多朝代的京畿防务及管辖问题,为都城建立了有效的缓冲带。 行省制的确立,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统一,使 中央集权 在行政体制方面得到保证。 这是中国 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对后世影响巨大。 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行省的确立,又限制了蒙古王公贵族的权利,元法规定,贵族不得在自己的封地内征税和行使行政权,税收交由中央统一管辖,官吏由中央统一派遣,这使得元朝的中央集权得到大大的加强,行政体系与现代的十分接近。 6 二、君主专制的演进: 汉朝: 汉承秦制,强化皇帝制度 ( 1)汉初:丞相位高权重,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 ( 2)汉武帝:重用伺从、秘书等担任尚书令、伺中等,削弱相权。 【备课资料】汉代的中朝与外朝 西汉自汉武帝时起,为加强皇权, 便宠信近臣,令其充当中书令、侍中、给事中等高级侍从官职,出入禁中,与闻国政。 这样,管理国家的实权逐渐由相府向宫廷转移,以便皇帝控制,因而出现了“内朝”与“外朝”之分。 由侍从皇帝的宫廷机构组织构成“内朝”,掌握了决策国家政务的权力;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构成“外朝”,却逐渐退居到仅只执行政务的地位。 “内朝”也就是“中朝”,《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说:“中朝,内朝也。 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 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 ”关于“内朝”和“外朝”的划分,清代学者钱大昕说:“孟康此注,最为分明 ”。 钱大昕还认为内朝、外朝之分,汉初是没有的。 “至昭宣之世,大将军权兼中外,又置前后左右将军,在内朝预闻政事,而由庶僚加侍中给事者,皆自托为腹心之臣矣。 ”钱氏说“史家未明言”。 汉武临终前,召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四人,受遗诏辅少主。 而宰相田千秋竟不得受遗诏。 这件事无疑关系重大,它不仅表明已把宰相放在政治核心之外,同时也表明内外朝之分已经形成。 汉武帝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侵夺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 宰相是封建国家行政管理的最高长官,为天下政本所在。 汉武帝要 加强皇权专制,自然会与宰相制度发生矛盾。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汉武帝便引严助、主父偃辈入值,参与谋议。 自霍光辅政,至于东汉,遂成为外戚与宦官专政的局面。 外戚当政者则加“将军”名号,宦官专权者又多加“中常侍”。 不论外戚还是宦官,都是作为内朝官而专朝政的。 汉武帝鉴于汉兴以来丞相御史二府的职权过重,因而把处于身边的内朝私人秘书“尚书”官的地位提高,又相继设有侍曹、二千石曹、户曹、客曹。 诸曹尚书多引用宦官或外戚担任,内朝近臣自大将军、太傅、侍中以下,常领录尚书事以参决朝政。 而外朝的长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的职权逐渐为 内朝尚书台所侵夺。 所以,汉武帝以后以至成宣年间,是尚书势盛,内朝权重,与外朝的相府形成权力转移交替时期。 尚书本属于少府,从秦至汉武以前,不过是掌管往来章奏的小吏。 但自御史变成监察官之后,皇帝的诏令等事,也成了尚书的专责。 武帝时期尚书发展成宫中的重要机构,置尚书四人,分四曹以主众务。 常侍曹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主刺史二千石事,户曹主吏民上书事,客曹则主外国四夷事。 成帝时又置三公曹以主刑狱事。 显然尚书已由公文的传达机关进而为公文的处理机关。 而且处理的结果,并不经过丞相,也无需和外朝的相府商讨,而是直接送呈皇帝。 汉武帝一面提高近臣和内朝官的地位,使他们“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 有时还让内臣严助等与大臣辩论,使“大臣数诎”。 另一方面又压低丞相的地位。 汉武帝所用丞相十三人,下狱死者占其半,生者如田蚡、石庆、公孙弘辈,只能装聋作哑,唯命是从而已。 以至于讨论出兵边疆的大事,汉武帝竟说太尉“田蚡不足与计”。 汉武帝如此重用内朝官,用近臣、内朝来压制宰臣和外朝,所以当他拜公孙贺为相时,贺竟伏地大哭,不受印绶。 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少有的。 汉武帝为什么要把职掌朝政的实权,由外朝的宰相转移给内朝的尚书呢 ?主要因为:(一)内朝官地位 很低,可以减少对他们盗权窃柄的顾虑;(二)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三)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 魏晋南北朝: 三省体制 【备课资料】三省体制的演变 魏晋南北朝继续推行中央集权封建君主制度 ,皇帝仍然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但是 ,与以前各代比较起来 ,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在中央 ,明显地表现在三公职权的旁落 ,以及中央统治机构由一省制向三省制的过渡和转变。 一方面 自东汉以来 ,已经徒具虚名的三公 ,三国时仍然存在 ,称司徒、司空、太尉 ,晋时又增置太宰、 7 太保、大司马、大将军 ,谓之 “ 八公 ”。 八公名义上职位虽高 ,然并无实权 ,不闻国事 ,不参与朝政 ; 另一方面 ,尚书台 (省 )的地位日渐显赫 ,为了牵制和削弱迅速发展的尚书的权力 ,又相继设立了中书省、门下省。 三省体制开始形成。 三国时期的职官制度基本上沿袭了汉代的官制,同时也有一些变化。 这时期,曹魏的官制比较系统、完备。 东汉末年设置丞相,以曹操充任,总领百官,主持朝政。 这时丞相府内分曹治事,这是内廷尚书台列曹治事移至外朝的开始。 曹操又设秘书 令掌管政令的颁发。 曹丕称帝后,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虽然地位高,但都是空衔。 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曹丕把尚书台移至外朝,分为五曹治事,使它成为外围的执行机构,由尚书令主持其日常政务。 同时又成立中书省,设中书监、中书令二官,并掌机密,以代替过去的秘书令。 侍中在汉代本为加官,可出入禁中。 东汉灵帝时设侍中寺,以侍中为其长官,下有给事黄门侍郎等,掌随驾规谏,以备顾问。 侍中常在皇帝左右,地位愈加尊贵,但也要侍候皇帝的起居生活。 上述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格局的确立,已具备了三省制的雏形。 自西晋至南朝,中书省的中书监、 令仍掌管草拟诏令、策划国政,位尊权重。 由于中书省权势日重,对皇权专制的威胁渐大,于是晋时将侍中寺改为门下省,并且扩大其长官侍中的权力,使它参予朝政,“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以此来限制中书省的权力,互相箝制。 此时尚书台作为执行机构,其组织愈加完备,分工也更为细密了。 在朝廷不设“录尚书事”时,则以尚书令为尚书台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共同参预朝政。 其下有左右仆射等官。 西晋时,尚书台曾设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等六大曹,以后又有一些增减,至东晋时成为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大曹,每曹各设尚书为其长 官。 西晋时又置小曹三十余,设尚书郎二十余人,分曹主事;东晋以后逐渐省并,以三、四个小曹为一部,或五部、或六部不定。 南朝时,改尚书台为尚书省。 总之,这一时期是三省开始形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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