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ppt:终身受益的权利内容摘要:

历史 传播文明 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 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义务教育: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统一性 免费性 强制性 共有 45篇贴子 1 [2] 下一页 尾页 发贴:既然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 , 那为什么我们不可选择 , 必须在一定的年龄必须接受教育呢。 作者: 李嘉诚 2020211 22: 01 回复此发言 德国 日本 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 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 经济实力居欧洲首位 对外贸易居世界第三 属世界第三经济强国 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 德国 日本 战后的德国把科技和教育当作人类社会的“进步的中枢神经”。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