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集团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损失有 显著 功 绩 者。 c)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d)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e) 具有其他功绩,公司总经理认为 应给予奖励 者。 特别嘉奖由 公司总经理 提名,报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嘉奖的标准根据对公司的功绩大小由总经理确定。 凡 对 员 工 的 奖励, 除特殊原因外,一般均 需 在华汇网上公示。 属年度嘉奖的,每年度公布一次;属特别嘉奖的,可即时公布。 员 工获得 的奖励 荣誉 ,由 人力资源部 记入 员工 档案 中。 6 惩处管理 惩处类型。 本办法规定的惩处种类分为四种 :警告、 降薪 降职 、留岗察看、辞退或 除 名 以及经济赔偿。 警告 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包括口头警告、书 面警告)处分: a)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b) 工作时间干私活、睡觉,上网打游戏、看电影、公话私聊等。 c) 上班时间串岗、闲聊,影响他人工作。 d) 对客户态度不佳,受到客户投诉; e)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 乱停乱放车辆,不听管理人员劝阻,影响正常秩序; g) 不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屡教不改。 h) 成本意识差,浪费现象严重,经提醒后不改正 口头警告适用于员工初犯、偶犯或犯小过失,可由其 部门负责人 口头给予员工本人。 犯较大过失或屡犯小过失或曾遭口头警告者, 可由受处分员工 所在部门负责人 提出,经 人力资源部核实 后报 分管副总、 总经理 批准 , 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 执行书面正式警告。 书面警告需填写《处分通知书》,一份交给受处分员工,一份 留人力资源 部备案。 降薪降职 有下列事由之员工,经调查核实后,视轻重程度给予降薪 降职 处分: a)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b)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 不能按 时保质 保量 完成工作任务的。 c) 泄露业务上机密的。 d)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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