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流程汇编25页(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管理费,随每次 工程进度款拨付时按该比例扣除。 税金、地方规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项目 经营者承担。 税金由公司代扣代付。 第十一条 工程款的使用原则上实行专款专用。 建设单位工程款汇入 公司账户后,按第十条规定扣除应扣部分(管理费、税金等)后,由公司财 会部门 在一个工作日内汇入建设工程项目部所在的办事处,由办事处根据财 会要求进行监控。 无办事处的则由工程部监控拨付。 无工程预付款的项目, 由项目经营者自己解决垫资问题。 第十二条 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款项,如民工工资等,必须及时发放, 决不能拖欠。 对大宗材料款也应及时支付。 工程部对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大宗 材料款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如发现恶意拖欠,则通知财会冻结工程进度款。 第 四 章 工程苗木的采购 第十三条 由于总公司的种苗基地已具相当的规模且品种齐全。 为了 消化总公司的部分苗木,工程苗木的采购必须优先选用总公司的苗木。 但总 公司的苗木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苗木采购清单须报工程部审核。 第十四条 总公司没有的苗木品种,可向花木银行要求提供信息,协 助采购。 第十五条 对采购总公司苗木数量大,有突出贡献者,由工程部考核 确认后,报请总裁对其进行奖励。 第 五 章 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及安全施工 第十六条 项目经营 者是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及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 人。 必须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系统性控制。 第十七条 开工前,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建项目管 理班子。 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对有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 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组成人员的基本档案资料须报工程部备案。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品牌和形象。 项目经营者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施工程序、有关质量标准、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不得转包。 主体工程必须自行完成。 允许劳务分 包,转业分包。 但必须确认分包人的承包资格。 分包人的资格审查表须报工 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及其他专业人员的岗位到位时间不得少于施工合 同约定时间。 第二十一条 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 建设方或监理批准后,及早落实人员、施工机械及进料渠道。 确保工程按计 划实施完成。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营者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严格遵 守国家、浙江省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配 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员,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保证工程安全生产,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 六 章 文明施工,公司品牌的宣传 第二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施工 合同有关文明施工的条款,满足建设方的正当要求。 尽量采取封闭式施工, 避免污染工地周边及城市环境。 项目经营责任人应落实专人抓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 建立标准化项目部和标准化工地。 在办公室内壁挂项目经 理和各类专业人员的职责条文,办公室外张 贴工程项目概况、施工总平面布 置图等。 在工地及门口悬挂相关安全生产、保证质量和工期的横幅标语等。 使工地体现出华信园林二级企业施工企业的风采。 第二十五条 极力宣传公司品牌。 如在安全头盔、工作服、自备机械上 喷写“华信园林”的字样。 在施工场地分界线插上印有“华信园林”的彩旗、 彩布条,在工地门口搭设醒目易见得有关写有华信园林企业精神格言或其它 标语口号的横幅等。 第二十六条 在同建设方、监理方打交道时,要有理有节,尊重业主, 尊重监理。 正确处理好同建设方、监理方的关系。 让 业主留下良好的印象。 第 七 章 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营者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收集与编制工程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会议纪要、施工日记、工程变 更单、设计变更单、甲方、乙方、监理方的工作联系单(或通知单)、工程款 支付签证单等须报工程部存档。 第 八 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项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制 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项目经营者负责, 与公司无涉。 第三十一条 任何以公司名义对除 委托实施的工程项目以外的单位或 个人发生关系,均须报公司同意,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工程部负责制订与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华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 00 九年六月一日 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作为工程结算的一个重要依据,工程资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根据 目前我们队资料管理的现状来看,为了在企 业内部达到一个统一的管理、编 制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各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进行资料编制和整理,要求每个工程各分项的 各类资料,必须及时全面的跟随工程进度走,应防止事后补办的发生。 二、各项目部在进场时,应与建设单位或监理进行协商,根据工程的具 体情况进行分部分项的划分,划分应以有利于验收和评定为原则。 通常可分 为园路、小品、亭台楼阁、廊架、花坛、水电、绿化种植等分部(子部分) 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一般按工种分,验收批的划分根据实际情况定。 三、针对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 ,材料试验可按同一规格进行,水泥等到 大宗材料的试验,以同一批号不大于规范定量为一个实验批。 四、试块的留置应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相统一。 试块留 置的条件放宽至:同一号砼试块以同一批号水泥、砼浇捣量每 500M3 留一组。 不足 500M3 按 500M3 计。 五、资料归档的顺序参照 GB/T50328— 2001,按如下所列进行。 立项文件(可无,但楼台亭阁等结构工程必须有) 工程勘察报告(可无,但楼台亭阁等结构工程必须有)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承包合同 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技 术交 底(可无,但楼台亭阁等结构工程必须有) 图 纸会 审记录 施 工日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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