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备考精华-个人所得税要点内容摘要:

注会税法备考精华-个人所得税要点 高顿财经 训中心高顿财经 训中心电话:400网址:微信公众号:悉,能力等级 2)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具体划分见下表:纳税人类别 承担的纳税义务 判定标准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 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365 日。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 90 日的离境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 1 年应税所得项目(掌握)一、工资、薪金所得(能力等级 2)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五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能力等级 2)意辨析】注意两个问题: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 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能力等级 2)【注意辨析】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承包登记状况 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是否交个人所得税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不交企业所得税 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高顿财经 训中心高顿财经 训中心电话:400网址:微信公众号: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能力等级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四方面问题: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10 年新增内容)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的计税规定按照董事身份内外有别。 3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 五、稿酬所得(能力等级 2)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能力等级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七、利息、股息、红息所得(能力等级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 1999 年 10 月 31 日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 1999 年 11 月 1 日至 2007 年 8 月 14 日孳生的利息,按照 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 2007 年 8 月 15 日至 2008 年 10 月 8 日孳生的利息,按照 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 2008 年 10 月 9 日后(含 10 月 9 日)孳生的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能力等级 2)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九、财产转让所得(能力等级 2)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高顿财经 训中心高顿财经 训中心电话:400网址:微信公众号:)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注意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能力等级 2)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能力等级 2)具体体现: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等。 税率税率 适用情况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合伙企业所得20%的比例税率 一般规定: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二、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都是针对比例税率项目1【减按低税率征税的两个特例】(1)个人出租居住房屋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减按 10%税率;(2)储蓄存款利息从 2007 年 8 月 15 日起减按 5%的税率;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免税。 2【税额减征】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 30%。 3【税额加征】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加征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2 万元至 5 万元,税率 30%;5 万元以上,税率 40%。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掌握,能力等级 2)(一)捐赠的扣除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自 2001 年 7 月 1 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资助的扣除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经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三)所得的形式一般是货币,但不仅限于货币。 还有实物、有价证券等(四)个人承租房转租的,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五)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2010 年新增内容)离婚析产是指离婚时,对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 离婚析产房屋涉及不征税、免税、征税三类情况:高顿财经 训中心高顿财经 训中心电话:400网址:微信公众号:体行为及解释不征税 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而办理过户手续【解释】夫妻间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征税免税 个人转让生活自用 5 年以上唯一一套离婚析产房屋的(卖给夫妻之外的人)征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免税的范围的),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能力等级 2)(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一般计税规则见下表:要点 规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 2800 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2800)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体界定如下(新增内容):(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 18 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 5 年以上(含 5 年)合法居留资格,5 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 30 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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