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新保险法配套实务保全培训教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保条件的,可转投新险种处理。 转投保要求  转投保新险种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保险金额、交费方式 与原保险合同内容应 一致。 转投保优惠  免观察期, 延用原保单的核保结论 ,手续简便。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转投保涉及险种对照表 对应转投保新产品名称 老产品名称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国寿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604 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 F10 国寿 附加 长久呵护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F06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F09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A型) 602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B型) 603 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F07 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 F08 国寿 附加 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残疾保险 F05 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转投保处理流程(一) 核保处理  将于 10月 1日之后满期的具有续保功能附加险及 1年期主险,续保标志有效且无理赔记录的保单,系统提前 30日自动生成 《 致客户一封信 》 、 《 转投保确认书 》。  存在理赔记录保单,系统将于满期日前 40天提交核保人员,由核保人员判断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核保通过的,系统将自动生成 《 致客户一封信 》 、 《 转投保确认书 》。 核保未通过的,则生成并打印 《 短期险终止续保通知书 》 送达客户。 条件承保的,由核保人员发送 《 客户通知书 》 ,客户同意并完成核保处理后,系统生成 《 致客户一封信 》 、《 转投保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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