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及审查要点前期定位(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分成几片,则应明确每一片块项目区范围的经纬度坐标。 ‛  项目范围(建设地点),指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乡(镇)、村。 如果项目区包括多个片块,则应明确每一片块的范围。 项目范围应落实到图上,且文、图相符。 30 (四)地貌类型确定  申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需明确项目所在县自然地貌类型和项目区微地貌类型。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微地貌类型分为三种:平原(平地)、丘陵(山地)和滩涂。 项目区微地貌反映的是项目区内的地形起伏变化情况。 判别微地貌类型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如丘陵项目一般涉及坡改梯,土地平整土方量较大,滩涂开发项目一般需要大量的客土等。  平原和丘陵也可以依据通常地貌类型的划分标准(测绘标准)进行区分,即:  平 地 ——地面倾斜角在 2176。 以下的地区  丘陵地 ——地面倾斜角在 2176。 - 6176。 之间的地区  山 地 ——地面倾斜角在 6176。 - 25176。 之间的地区 31 (五)项目区现状分析  项目区现状包括 :  土地利用现状  基础设施状况/基础条件  农田基础设施现状  权属现状 32  “土地利用现状 ‛ ,是指项目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除不动工面积外,各利用现状面积之和应等于项目建设规模。 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任务是:查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及分布,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利用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按权属单位汇总土地分类面积。 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  查清项目区各权属主体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辖区范围界线;  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量算各地类面积;  按行政辖区范围汇总出项目区总面积和各地类面积;  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土地利用现状图;  调查、总结土地权属及土地利用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确权意见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 33  权属现状调查与确认有关规定  《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 》 (国土资发 〔 2020〕287号)规定: ‚ 准确摸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土地登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以及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等资料为依据,切实查清项目区的确切界线和项目区内每宗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标绘到大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形成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 地籍资料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和登记。 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及时调处;一时无法解决的,暂不将争议土地纳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范围。 ‛  《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 》 规定: ‚ 土地开发整理前,搞好权属核实工作。 要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 权属、界限、地类、面积 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 34  试行 《 土地分类 》 为 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  地类调整情况  耕地中南方宽 ≥ ,北方宽 ≥ (主要是梯田田坎)在原土地分类中属于未利用地,但在新的土地分类中属于 ‚ 农用地 ‛中的 ‚ 其他农用地 ‛。  将原有水域 ‘ 一分为三 ’ ,其中的沟渠改为农田水利用地,从坑塘水面中分离出一个水产养殖水面,以适应新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相应调整其含义,归入 ‚ 其它农用地 ‛ ;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组成 ‚ 水利建设用地 ‛ ;其余水域都归入未利用地的 ‚ 其它土地 ‛。  在住宅用地内增设空闲宅基地,作为三级地类。  试行 《 土地分类 》 为三级 分类体系。 一级类设 3个,二级类设 15个,三级类设 71个。  土地利用结构应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按新的土地分类(试行)进行统计,要求统计到三级类。  土地利用结构统计数据应做到文、图、表相符。 35  农业生产状况  主要农作物种类及种植结构  主要耕作习惯  作物复种指数  主要农产品产量及生产成本  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情况  农田基础设施现状  农田水利工程现状及可利用情况,包括蓄水灌溉工程、引水灌溉工程、提水灌溉工程、井灌工程、输电线路工程等  田间道路及可利用情况  农田防护林布置情况及树种  其他农田基础设施现状 36 (六)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 耕地的含义 根据试行土地分类对耕地的定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 还包括南方宽 ,北方宽 、渠、路和 田埂。  田坎的含义 主要指 耕地中 南方宽 ≥ ,北方宽 ≥。  新增耕地的含义  概念上的整理后耕地面积减去整理前耕地面积  新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即扣除田埂系数后的净增加耕地面积。 37 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是指在综合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限制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结构,对比开发整理前后各类用地面积,从而得出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  做好新增耕地数量潜力分析,首先要做好两方面的基础工作:  做好前期调查工作,切实摸清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地类面积统计要准确;  根据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切实做好规划后沟、路、林、渠等各项工程占地面积的测算,规划后各类用地面积计算要准确。 38  耕地整理系数: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与待整理农用地区面积之比,即净增耕地率,以%表示。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面积可依据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Mz =( 1R2) ( M1M2) +( R1 R2) M 式中: MZ ——整理后新增耕地面积; M ——待整理农地区的原耕地面积; R1——整理前的待整理农地区田埂系数; R2——整理后的田埂系数 (视当地实际情况和整理区类型确定 ); M1——待整理农地区非耕地地类的面积(含沟渠、道路、园地和林地等); M2 ——待整理农地区整理后必须保留的非耕地地类面积(含沟渠、道路、园地和林地等)。 39 (七)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 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是指对项目区影响土地有效利用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进行的分析,目的是通过分析找出影响项目区土地有效利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 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的重点是对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加以改善的自然限制因素进行分析。  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加以改善的自然限制因素一般有以下几类:  干旱:改善措施为开发水源,包括开采地下水,兴建蓄水工程等。  涝灾:改善措施一是布置防涝排水工程,二是调整种植结构。  大风、风沙、沙尘暴:改善措施为兴建防护林。  水土流失:改善措施一般包括坡改梯,横坡耕地,带状种植;实行带状、块状和穴状间隔造林,构筑生物篱,并辅以鱼磷坑、等高埂等田间工程。  土壤盐渍化:改善措施包括排水沟,合理灌溉,精平土地等。  土壤潜育化:改善措施为开沟排水,消除渍害,在稻田周围开沟,排灌分离,防止串灌。 40 (八)国家投资项目名称规则  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之前,首先要确定项目的名称。 项目名称应体现项目建设地点和项目性质,具体应表述为 ‚ **县(市)**乡(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 ‛。 如果项目涉及多个乡(镇),项目名称应为 ‚ **县(市) **等()个乡(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项目 ‛。 项目名称不应与此前入库项目雷同。 如果同一个乡(镇)已有项目入库,为避免重复,项目建设地点应明确到村,填写 ‚ **等()个村 ‛。  项目名称是一个项目的标志性符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在项目的后续阶段,如项目设计、两厅报文阶段,项目名称必须与入库项目名称保持一致,不能前后矛盾。 除此之外,同一个项目的不同申报材料上的项目名称也要保持一致。 41 四、项目评估论证及入库审查  “国土资耕函 〔 2020〕 010号 ‛ 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评估论证意见是项目入库备案的必要报件之一。 省级专家评估论证意见应有 专家本人签名 ,并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盖章确认。  在评估论证中,如果省级专家评估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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