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海蓝福源东三区分销协议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面积计入销售进度及销售业绩,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分销佣金。 乙方客户自来访之日起,若在 20天内未成交,则该客户归属甲方,由甲方置业顾问负责跟踪,后期若再成交,不计入乙方业绩,不予结佣。 (去掉) 四、分销佣金结算标准及方式 乙方按分销售出的房屋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成交 额结算分销佣金,结算佣金按本协议期内 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金额计算: 以单套计提模式为结佣条件,按照销售合同额的 %提佣; 推介有效客户成功购买的界定标准为: ①一次性付款的客户需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房款后,一次性结清总合同额对应佣金; ②按揭贷款客户应在支付全部首付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完按揭贷款手续,经甲方财务确认银行放款后,一次性结清总合同额对应佣金; ③分期付款的客户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首期房款后,按 50%比例结算分销佣金,待余下房款全部交纳后,余下 50%佣金一次性结清; 甲方应于收到经双方确认的成交客户结算单及乙方提供的与拟支付的分销佣金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发票后的 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的佣金。 退房条款:如已签约客户(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付部分或全部款项,或已办理完《按揭合同》及相关贷款手续后)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国家及银行政策影响提出退。鲁能海蓝福源东三区分销协议书(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