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乳业公司9000文件-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标识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3 页 共 5 页 内,按照《标识规定表》要求在该《产品标识牌》上面加盖“ N”印章。 5) 如果经检验被确定为干混生产使用原料,应按《标识规定表》的规定,在所用的每袋原料外袋上贴“ M”签。 6) 对原料检验状态的标识,保管员必须在接到检验报告单后的 24 小时之内完成标识工作。 7) 保管员负责在原料放置区域前摆放立式标识板,并及时填写正确的内容。 生产过程中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1.拆袋上粉过程中上粉员负责如下: 1) 如发现原料粉有异常时,应将此粉单独隔离放置,并在外包装袋上贴黄色 《问题待检》签 ,明确记录有关内容,同时通知品 质管理部品控员来处理。 检验无问题则更换成绿色的《原材料可再用》签;检验有问题就更换成红色的《原材料不可用》签。 2) 对于落地粉、筛出的结块粉可直接贴红色《原材料不可用》签。 2.包装人员 按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和重量进行抽检 ,发现不合格产品应放置于不合格品的专用容器内, 以待进一步确认。 3.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负责如下: 1) 发现包材有异常时,应单独放置,并贴上黄色 《问题待检》签, 同时通知品 质管理部品控员来处理。 检验无问题就更换成绿色的《原材料可再用》签;检验有问题就更换成红色的《原材料不可用》签。 2) 对于可用的、剩余原材料应贴上绿色的《原材料可再用》签。 品质管理部 生产部 码垛员负责将《 班顺时卡》每垛四张,贴在每垛的四周。 生产过程的标识。青岛某乳业公司9000文件-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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