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行业--零售业采购概论(doc57)重点推荐!!-采购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3)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 财产支出 (二 )外购: 10 万 (含 ) 10 第五条 (一 )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 请购单 (内购 )或 请购单 (外购 )第一、二联加盖红色 撤销 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 )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撤销 章后,送回原 请购单 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 采 购 第一节 第六条 (一 )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 ) (三 )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 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 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 (一 )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 )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 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 第二节 第九条 (一 )采购经办人员接获 请购单 (内购 )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 (二 )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 请购单 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 )属 于买卖惯例超交者 (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 ),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 询价记录栏 (四 )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 )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 (六 )试车检验 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 请购单 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 第十条 (一 )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 于 请购单 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 订购厂商 交货期限 与 报价有效期限 (二 )采购核决权限: 第十一条 (一 )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 请购单 后应以 订购单 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 (到货 )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 送货单 上注明 请购单编号 及 包装方式 (二 )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 请购单 上加盖 分批交货 章以资识 (三 )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 请购单 加盖 暂借款采购 章,以资 第十二条 (一 )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 采购进度控制表 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二 )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 进度异常反应单 并注明 异常原因 及 预定完成日期 ,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 第十三条 (一 )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 请购单 连同 材料检验报告表 (其免填 材料检验报告表 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 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 章 )送采购部门,经 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 如为分批收料者, 请购单 (内购 )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 )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 (三 ) (四 )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 (含进口事务、关务 ) 第十四条 询价、比价、 (一 )外购部门依 请购单 (外购 )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 (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 )应于 请购单 (外购 )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 (二 )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一 )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 请购单 (外购 ),拟订 订购厂商 预定装船日期 等 (二 ) CIF 美元总价折合在元 (含 ) CIF (三 )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 第十六条 (一 )请购单 (外购 )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 )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 第十七条 (一 )外购部门应以 请购单 (外购 )及 采购控制表 (二 )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 进度异常及反应单 记明异常 (三 )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 装船日期 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 进度异常反应单 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 (请购单 (外购 )核准后 ) (一 )件申请核发 输入许可证 ,申请函中并应请求 国贸局 在 输入许可证 加盖 国内尚无产制 (二 )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 输入许可证 之前准备 报价单 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 请购单 (外购 )及有关申请文件,以 申请外汇处理单 (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 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 )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 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 国贸局 办理签证,并于 输入许可证 核准时通知外购部门。 第二十条 (一 )FOB、 FAS、 C& F 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 请购单 (外购 )外购部门 (二 )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 请购单 (外购 )上标示,以便货品进 第二十一条 进口 (一 )FOB、 FAS 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 (船务经办人员 )于接获 请购单 (外购 )时,应视其 装运口岸 及 装船期限 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 (二 )进口单位 (船务经办人员 )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办人员,于 信用状开发申请书 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 )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 请购单 (外购 )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 第二十二条 进口单位应依 请购单 (外购 )标示的 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 (L/ C)开出后以 开发 L/ C 快报 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 第二十三条 (一 )免货物税及 工业用证明 ,外购部门应于 输入许可证 核准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 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 信用状 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 非供塑胶用 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二 )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具有 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 输入许可证 或 信用状 时,外购部门应开立 信用状、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 经呈核后,检 第二十五条 (一 )外 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 装船通知单 (二 )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具 输入许可证 及有关文件,以 装运文件处理单 (三 )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具 输入许可证 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 装运文件处理单 (四 ) 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具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 进口放行证 或 进口护照 ,以便据此报 第二十六条 (一 )关务部门收到 请购单 (外购 )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制 进口报关处理单 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 外购到货通知单 (含外购收料单 ) (二 )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 (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 )应于接获到货通知时,查明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 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 外购到货通知单 (含外购收料单 )通知收货部门办理收料, 而属其他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于联络单 (三 ) (四 )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 14 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押款提货。 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于 进口报关追踪表 记录,以便督促销案。 (五 )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 请购单 (外购 ),于报关时检具必需文件办理具结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 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 及 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 (六 )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 第二十七条 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 进口报关追踪表 第二十八条 (一 )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研判材料项目 (如外购散装材料 ) (二 )外购材料于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短损而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于接获报关行或材料 (三 )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配合索赔经办时效,索取公证 第二十九条 (一 )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状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于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于进口材料放行及 输入许可证 收回后,开立 信用状退汇通知单 连同 输入许可证 (二 )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 第三十条 (一 )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 (材料检验报告表 或 公证报告 等 )时,应立即填制 索赔记录单 (二 )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 (三 )索赔案件办妥后, 索赔记录单 第三十一条 (一 )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关申请。 (二 )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 进口签证、船务、 (三 ) 第四节 第三十二条 (一 )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 )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 第三十三条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 (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 )等。 第三十四条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 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 (或附报告资料 ) □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一 )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 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所需物资计划及仓存情况,每年第四季度统筹做好第二年的物资供应计划,力争按时准确上报公司年度材料计划。 (二 )加强物资订购合同的管理。 物资合同的签订是一种经济责任,必须由物资供应部统一对外签订,其它单位 (部门 )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在签订合同前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意见,尽量做到采购回来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使用部门满意;同时要对购货合同进行登记,便于办理提货及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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