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03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材料验收单”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存,第四联质量管理存。 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 零部件进厂检验原始记录 ”,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得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提供采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 ) 品管部 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 a) b) c) 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 d) 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 Shipping Mark及 Side Mark e) 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技术 中心 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 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技术 中心 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技术 中心 制造部门接到技术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生产科长或车间主任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 a) b) Q/***. 5 质检部门对各过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 在制品质量检验依过程区分,由 质检部门 负责检验。 品管部 应于控制过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并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 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和组长或车间主任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 不合格通知 单”呈主管批示后送 品管部 ,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 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 不合格通知单 ”,呈领导核签后送有 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 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 不合格通知单 ”反应处理。 车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 不合格通知单 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产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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