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8 页 共 18 页 游 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市环保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逾期不采取措施 的,由市环保行政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 第二十八条 市环保行政部门应将各区、县(自治县、市)出境水质监测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向有关人民政府通报和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水体污染防治 第一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库区流域建设严重污染水体或对水体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项目。 已经建设的,由环保 行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改造。 禁止建设的项目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十条 禁止将油类、酸液、碱液、有机磷和剧毒废液以及含有汞、铬、镉、砷、铅、氰化物、氟化物、黄磷等物质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向水体排放含有前款所列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和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所产生的渗出液,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十一条 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以及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含有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9 页 共 18 页 第三十二条 禁止向水体或在经雨水冲刷可能进入水体的岸坡排放、倾倒工业废渣。 现有可能进入水体的废渣,由责任单位清除,或者采取措施,防止进入水体。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第二节 城镇污染防治 第三十三条 库区流域新建城镇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随移民搬迁同步建成,库区流域其他城镇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在污染防治规划规定的期限内建成。 在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时,必须配套建设、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 在已建成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 地区,应将污水、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使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放射性废物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必须送往指定的专用设施、场所集中处理。 第三十四条 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第三十五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处理工艺需经技术经济分析,确保建设质量。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必须配套安装监控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和流量的自动监控装置,与主体设施同步投入运行。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0 页 共 18 页 第三十六条 城镇生活垃圾必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禁止在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岸坡堆放、倾倒垃圾。 现有垃圾,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库区流域水体中的漂浮物,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打捞。 第三十七条 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 处理城镇垃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第三十八条 环保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城镇污水、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城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应按规定交纳超标准排污费,并由当地环保行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切实采取措施保护饮用水源。 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设排污口; (二)堆存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及其他有害物品; (三)新设油库以及与供水无关的码头和趸船、锚地; (四)放养禽畜或从事网箱、网栏养殖; (五)从事污染水质的其他活 动。 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按要求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1 页 共 18 页 (二)按照环保行政部门的规定削减原有排污口的污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三)不得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四)不得设置水上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 第四十条 生产销售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农用塑料薄膜和电池,应当按规定履行回收处理义务或承担处理费用。 第三节 船舶污染防治 第四十一条 在库区流域航行的船舶 ,应当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设备,并持有船舶检验部门核发的合格证书。 船舶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确因损害无法使用的,必须立即向就近的海事部门报告,并限期修复或重新安装投入使用。 第四十二条 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和垃圾。 排。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