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认。 “审核检查表”应在内审前两个工作日由质保部分发受审核部门。 内部质量审核调查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全体内审员以及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参加,时间一般不超过 30分钟为宜。 首 次会议的内容包括:明确审核目的、方法、调查过程的纪律以及确定陪同人员等填写首次会议记录表。 调查 审核员应依据 “ 审核检查表 ” 向被审核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代理人进行调查,调查的方式包括:交谈、查阅文件、记录、检查现场、收集证据等。 “审核检查表”上检查内容为必查内容,审核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检查内容。 被审核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代理人应认真回答审核员的提问 ,并提供 所需的证据,这些证据还应包括涉及其他部门的证据,由于证据的失真或不完全,这些缺陷将作为被审核部门的不合格记录。 所有调 查的结果必须清楚地记录 (如:对该部门人员的了解,文件、材料、质量记录及其他相关的资料等 )所有不合格记录应记录于“不合格报告”并应得被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 “不合格报告”中对不合格的描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 缺陷的性质 ◆ 缺陷性质的依据(如: ISO/T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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