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讲义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应对策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al version 111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链接条款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 无 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 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链接条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违法辞退员工的成本与 支付赔偿金的标准 (第 4 8 87条)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 十七条规定支付赔 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 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 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 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与应对策略 1. 2. 比现有的成本增加了一倍以上 处理不好影响企业与个人职业发展 应对策略 : 1. 2. 依法依规 (企业规章制度 )辞退员工 人力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各部门经理学习法规 )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第 50条第 2款 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赔偿 ( 第 50条第 2款、第 90条)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 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十 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企业应对策略 办理交接后企业应立即支付工资与赔偿金 制定离职交接制度与程序, 含: 1. 交接时间规定 2. 各部门交接程序 3. 工资与补偿金发放时间 4. 不办理交接的相关赔偿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与人事制度 更新与撰写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告知义务与调查权 (第 8条) 告知义务(尽先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 了解的其他情况。 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 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1,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 26条); 有欺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 可根据 38条随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根据 39条随时解除合同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提示: 双方要尽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 遵守告知时间,签订合同之前; 不能选择性告知; 用人单位的知情权(调查权)有限的。 劳动关系建立示意图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十条一款) 签订时间 自用工之日一个月以内 不签书 面合同 本法八十二条一款:超一个月未满一年,每 月支付 二倍工资;本法十四条三款:满一年,视为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合同。 (为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建立劳动关系 的标准及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 (十条二款) 用工开始之前, 签订合同,劳动关系 自用工之日起(本法 十条第三款) 用工开始即签合同 劳动关系建立 未签合同约定不明 (本法第十一条) 集体合同、同工同酬 (第 7条) 所涉及主法条:七、 十、十一、 十四、八十二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劳动合同撰写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劳动合同的种类及定 义 固定期限合同(简称为定期劳动合同): 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本法十三条) 协商一致可订立固定期限合同。 按期限份种类 (本法第十二条) 所涉及主法条:十三、 十四、十五、八十二第二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称为无期劳动合同): 约定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本法十四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完 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本法第十五条)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示意图 无固定期限合同 双方协商订立 (本法十四条第一款) 任意性规范 法定情形出现 劳动者单方面要求订立 (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三项) 强制性规范 逾期不签书面 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本法 14条第三款) 法律责任:本法第 82条 第二款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合同 之日起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 两倍的工资。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 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 39条 和第 40条第一、二项规 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权(就业、择业自由等) 劳动报酬权 休息权; 劳动保护权; 社会保险福利 提起劳动争议处理权 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 支付报酬的义务 订立书面合同的义务; 提供生产、工作条件的义务; 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 保障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义务 要求提供劳动的权利 劳动者 提供劳动的义务 用人单位 管理指挥权; 组织劳动的权利 处分职工的权利 知情权(调查权) 采用自由权 竟业禁止义务 保守秘密义务 遵守劳动纪律与企业内规章制度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义务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111 劳动合同内容 ( 1 1 81条) 劳动合同内容 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3)劳动合同期限 ; ( 4) 工作内容 和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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