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旗连锁集团(面包糕点)劳动合同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力,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停业,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 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合同,需交书面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 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的;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七)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的; 劳动法律、劳动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相当于基本工资的 3~5 倍,赔偿金经双方协商按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 10—50%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其法 律责任。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外兼职、办培训班或参加培训讲课。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保密协议和版权协议》、《培训协议》、《离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以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是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保 密 协 议 和 版 权 协 议 签署保密协议和版权协议的一方是米旗集团 ,另一方是: (以下简称“签约人”) 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 “米旗集团”要求,无论是“米旗集团”或者所属公司向“签约人”透露的,还是“签约人”在“米旗集团”工作期间了解到或编写出的有关“米旗集团”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商业秘诀、财务预决算的全部资料和有关“米旗集团”客户和经营管理秘诀的资料,以及个人工资报酬等,“签约人”均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任何时候,包含合同期间和终止合同后,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未经“米旗集团”书面同意,不得复印任何保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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