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剑通讯数码器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用和交通费用。 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员工出差补助表》。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 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 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 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 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 (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 )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 ,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 (三个月 )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 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 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 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 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 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 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 1— 2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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