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信息技术局 协调解决涉及 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的 重大故障。 事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指导和支持各省(市)网路运行处及业务使用部门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业务数据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 负责中心 局生产作业系统的业务应用培训,配合信息局组织技术培训, 不断提高业务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 配合国家邮政局信息技术局组织 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 的升级、优化,确保系统运行质量及运行安全; 第 18条 省网路运行处 贯彻执行上级 关于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业务和生产数据的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 建立和完善省内 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 业务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并负责落实。 配合国家邮政局网路运行部组织实施本省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业务数据的维护工作。 对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相关业务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分析本省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配合省邮政局信息技术局 协调解决涉及省内 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 的重大故障。 事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指导和支持本省 范围 内业务使用部门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业务数据的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 负责省内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的业务应用培训,配合省信息局组织本省技术培训, 不断提高业务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配合省信息技术局组织 本省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 的升级、优化,确保系统运行质量及运行安全; 第 19条 各级邮区中心局: 贯彻落实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运行维护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 各项运行维护规程。 负责 邮区 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包括车间服务器、终端以及各种外设)的 运行维护及故障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局内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的业务应用培训 工作; 负责发现故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的技术部门汇报 故障内容; 负责本局内的业务生产数据维护工作,加强对局内应用的检查 和考核。 第四章 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第 20条 本规程的基本制度以综合网三项规程为基础,在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内容以综合网三项规程为准,各单位应按照综合网三项规程基本制度要求,并依照本规程实施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 21条 综合网生产指挥调度制度: 上级中心有权向下级中心发布生产调度令。 下级中心需要上级协助工作时,应向上级中心发出调度申请。 各中心在收到调度令或调度申请后,接收中心应联系发出中心进行确认;调度令或调度申请的事项完成后应向发出中心反馈执行结果。 各中心应对调度令或调度申请及时做出反应、采取行动。 若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第 22条 值班制度: 7 1. 综合网全国中心、省中心和地市中心机房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全国中心和省中心机房要求双人值班。 2. 各中心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值班操作流程,包括正常操作步骤、简 单故障处理、紧急情况联络体系;涉及全网的操作流程要严格按国家局的规定执行。 3.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严格执行值班操作流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刻采取措施并按照故障申报流程上报,不做超越权限的其它操作。 5. 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 23条 交接班制度: 各级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容及交接班日志。 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准时。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岗。 交班人和接班人共同填写交接班日志,交班人班内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 接班人有义务予以解决。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应暂停交接,以交班人为主、接班人协助共同进行处理,直至故障或事故消除或处理告一段落后再继续交接。 第 24条 远程维护的管理要求: 对于厂商的远程访问,应提供满足实际需要的最小权限的登录用户,并提供临时口令,远程访问完毕后应立即变更口令。 应对远程维护工作的时间、人员、操作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远程维护完毕后,应恢复系统环境,断开远程连接,以防止非法远程访问。 第 25条 请示 报告制度 为便于国家邮政局信息技术局及国家邮政局网路运行部及时掌握系统的运行情况,安全、准确地进行相关业务和技术的执行,正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技术和业务部门必须树立全程全网的意识,建立、加强请示报告制度。 各级单位如遇重大硬件设备更换等可能影响中心局生产作业系统业务进行的情况,须提前行文 分别 报上级单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报需 分别报给上级相应的技术和业务部门 如遇下列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 1) 本地正常业务处理无法正常展开; ( 2) 本地工作中发现的失、泄密问题; ( 3) 机房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第 26条 安 全规定 主机安全规定:对各类主机的管理和对用户、文件系统分配、访问权限设置等工作统一管理执行。 具体参见综合网三项规程。 数据库安全规定:对所有数据库的管理和对表、视图、记录和域的授权工作统一管理执行。 具体参见综合网三项规程。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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