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学工业公司各分支机构所在地方政府劳动合同法规调查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同意订立;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 订立至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要求续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优先与其续订。 劳动合同文本 : 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由广州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按行政管辖范围上报主管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启用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 第 8页 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 , 范围包括: (一)用人单位为招收录用劳动者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三)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六 .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摘要 经过对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调查,山东劳动合同条例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 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 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国家对劳动者的试用期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按照合同已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和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按附件 6 第 24条的有关规定,(具体参见附件 6)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 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必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七 . 江苏省劳动管理办法摘要 经过对江苏省劳动管理办法的调查 ,其对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 :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应当规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期限,变第 9页 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劳动合同规范文本,供企业使用。 经济补偿: 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续订的,企 业应当按照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本人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本人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辞职 :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在合同期内申请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理由正当者,经企业同意,可以辞职,但不享受补偿金。 辞职职工如系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培训的,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的年限,须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培训费用。 工资水平: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由企业自主决定。 中方职工的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同行业国有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原则确定,并根据经济效益状况和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适时增加职工工资。 国有企业同行业工资水平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供。 八 . 四川省劳动管理条例摘要 经过对四川省劳动管理办法的调查,其对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劳动合同与试用期: 企业与招聘的职工应当从聘用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 对劳动合同的中外文 本译意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普通工种不得超过三个月,技术工种不得超过六个月。 工资报酬: 企业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企业应当执行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 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九 . 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摘要 经过对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调查,其对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劳动合同中除劳动法规定的条款外,还可以订立以下项目: 试用期 、 保守商业秘密 、 生活福利待遇 、 违约金 、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试用期: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未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三)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未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四)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可以约定超过60日。 续订劳动合同的,不约定试 用期。 第 10 页 十 . 吉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摘要 经过对吉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调查,其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劳动合同的条款 : 劳动合同中除劳动法规定的条款外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以订立以下条款: 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 试用期 、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 其他内容。 试用期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含1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30日; (三)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四)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应当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者因调动工作、变更劳动合同关系,需要办理社会保险或者户口、粮食关系迁移手续的,须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到有关部门办理。 十一 . 陕西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摘要 经过对陕西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调查,其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劳动合同的条款 : 劳动合同中除劳动法规定的条款外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以订立以下条款: 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 试用期 、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 其他内容。 试用期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含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三)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四)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珠海科学工业公司各分支机构所在地方政府劳动合同法规调查报告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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