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扣 40%;大于等于 16 个月小于 24个月折扣 10%,由持机人交回相应费用后,移动电话归个人所有。 序号 报销标准最高 基数(元) /月 岗 位 1 实报 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2 1500 副总经理级人员、区域协调中心总经理 3 1000 总经理助理级人员 4 800 负责市场开拓的经理级、副经理级、正高级专业人员及成员企业总经理(低于总经理助理级) 5 600 经理级、副经理级、副高级专业人员 6 400 特殊岗位人员 7 300 试用期间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由其所在单位行政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预存,财务部门根据每月话费清单拟报金额核算入帐,行政综合管理部门按季度对话费进行核定;超出报销标准,将清单转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下发扣款通知单。 ,先到行政综合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再到财务部门报销,按月进行核算。 ,由本人持话费清单,连同超支费用报销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上报总裁审批,行政管 理部备案,然后到财务部门报销;审批未通过者,自行到财务部门交纳超标现金或由财务部门从下月工资中扣除。燃气公司-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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