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法院创建廉政法院工作总结(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法腐败行为。 为此,我们注重严格贯彻执行各种程序法,让“阳 光执法”贯穿于法院全部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的办案人员、案件送达、排期、开庭、举证、质证、审判结果等全部进行了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 100%。 四是贯彻“权为民所用”的执法方针,实行“人性化”执法。 在创建廉政型法院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廉政的概念做了延伸,强调不但要坚持公正司法,还要实行“人性化”执法,拉近同当事人的关系。 我院认真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今年已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案件 115 件,金额达到 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刑事审判中,在 坚持“严打”方针的基础上,充分保护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在审判时为被告人摘掉械具并准备椅子等。 在执行工作上,推行了“放水养鱼”的人性化执行方法。 如在执行古冶区李某申请执行赵某一案时,赵某本来经营一个小厂,但因经营不善而无力还债。 对此,执行干警并未简单地扣押、拍卖厂子的设备,而是通过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仅对设备进行了查封,为赵某预留了一年的缓交期。 经过一年的努力,赵某不但还清了李某的万余元欠款,而且还略有盈余,从而使双方当事人都对我们的工作赞不绝口。 另外,在抓信访工作上,我们除热情接待、耐心工作外,对一些老、弱、 病、残的来访当事人,主动请他们在机关食堂用餐并资助他们路费,使一些本来对立情绪很大的当事人深受感动,有的当事人当即表示息诉罢访。 三、聚社会之力,内外结合狠抓监督 我们认为,良好有效的监督是创建廉政型法院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院坚持内外结合的方法,努力抓好监督工作。 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抓好内部监督。 首先,开展好案件月评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监察室共评查案卷 1218件,查出各方面问题近 90 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其次,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搞好错案和执法过错评定工作。 如果原判在实体结果的处 理上确有问题,则视情节定为错案或执法过错,并对案件主办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第三,各业务庭之间互相监督。 对中院的发还案件,我院按照循环的办法另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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