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权制度与企业改革的实践途径和政策法规(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企改 [20xx]859 号)中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以下简称’三类资产’ ),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以下简称改制分流)。 ”并明确指出 ,“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指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获利能力,并用于抵偿职工安置等费用部分的资产。 ”又指出 ,“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 ”并进一步指出 ,“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见劳动部 [1994]481 号文)。 文件 2,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xx]9号)指出:“二,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下列支付和预留:(一)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 (三)预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 文件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 8 个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0 号)规定,“对历史负担比较重的企业集团,在分离 此资料来自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处置不良资产、内部重组等方面,各级政府要给予支持。 对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政策,经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可用企业集团辅业国有资产的变现收入,支付分离分流的改革成本。 ” 六是要素分配。 文件 1,党的十六大报告号召:“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 文件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 [20xx]64 号)规定,“对科技人员可实行项目成 果奖、新产品新增利润提成、技术折价入股或实行股票期权等分配方法。 ” 文件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国办发 [20xx]59 号)规定,“鼓励社会各类投资者以技术等生产要素投资创办中小企业,其作价金额可占注册资本的 35%(另有约定的除外)”。 文件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 7 个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国办发 [1999]29 号)明确指出,“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 此资料来自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七是出售。 文件 1,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xx]9 号)指出:“用国有净资产进行支付和预留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按规定向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或采取租赁、入股、转为债权等方式留在改制企业,但不得无偿量化到个人。 ” 八是打折(打折转让或打折出售)。 目的是为了推动改制改组工作。 文件 1,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 [20xx]313 号)指出 ,“出售价格低于评估结果 10%以上的,国有资产 持有单位应当向国有资本变动的审批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所得出售净收益,应当作为本期损益处理。 ” 文件 2,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 [20xx]313 号)指出,“公司制企业吸收新的股东而增资,或者由部分股东增资,新增出资应当按照公司制企业账面每股净资产折股,或者按照原有股东协商的比例折股。 ” 此资料来自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文件 3,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xx]105 号) 九是无偿移交。 文件 1,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 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 [20xx]313 号)明确规定,“无偿移交,即与当地政府部门充分协商后,将改建企业原承担社会职能的相关资产,无偿移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社区管理,相应核减改建企业的国有资本。 ” 文件 2,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财管字 [1999]301 号)规定,“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企业发生下列产权变动情况的,应按本规定办理企业资产无偿划转手续: 企业因管理体制、组织形式调整,改变行政隶属关系的; 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兼并; 企业间国有产权(或国有股权)的无 偿划转或置换; 组建企业集团,理顺集团内部产权关系; 经国家批准的其他无偿划转行为。 ” 第二类 ,可以探索完善的。 --管理层收购( MBO)。 国资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十)管理层收购”。 是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探索形式。 --二个置换。 1999 年 11 月 30 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要求 此资料来自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企业实行两个置换,即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性质;通过一次性补偿,置换职工的全民身份。 湖南友谊阿波罗、湖南湘 江涂料、长沙通大集团三家试点。 具体做法是:第一次, 1983 年底和 1984 年元月 1 日以后国家专项拨款形成的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 1984 年元月 1日以后企业税后留利形成的净资产、由于亏损而享受的税收减免返还、财政贴息等形成的净资产界定为企业集体资产。 然后,被界定的良性国有资产再按“国有产权一次买断可实行 50%优惠”的规定,由企业职工集体“买断”部分产权,从而使国人资产不再控制股。 第二次,把被界定的企业集体资产“一次性量化分配到人”,并在此过程中,实行经营者持有大股的原则。 托管经营, 开辟第二战场。 托管的到底是产权,还是经营权。 以股抵债, 是指上市公司以其控股股东“侵占”的资金作为对价,冲减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冲减的股份依法注销。 “依股。深化产权制度与企业改革的实践途径和政策法规(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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