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房地产建设公司-质量计划编制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划; (7)质量控制; (8)检验计划; (9)人员培训; (10)安全、环境要求; (11)施工条件要求; (12)质量记录。 编制程序 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策划报告》后,主管副总经理以《工作传签单》(见GFP111F3)书面指令总师室主任开始组织编制 项目质量计划。 总师室主任接到《工作传签单》后,立即组织工程部和建材供应部部门负责人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 总师室主任应根据项目特点及公司要求,提出项目质量计划总体进度及质量要求,用书面通知形式向各部门分派质量计划编制任务。 上述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组织编制本部门质量计划,并于两周内把计划提交总师室主任。 总师室主任负责计划编制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上述部门人员提出的疑问,总师室主任应及时作出解释;对于部门间的争议,总师室主任应做好协调工作。 总师室主任负责汇集上述三部门质量计划,制订统一的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条所列条款。 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根据情况需要重新修订的部门质量计划,要求该部门负责人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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