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系统分析程序测量系统分析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R值来判断测量系统能否接受的依据如下表: %R& R 值 10% 可接受的测量系统 %R& R 值 10%但 30% 基于应用的重要性,测量装置的成本,维 修成本等可能 是可接受的 %R& R 值 30% 不可接受,应努力改进测量系统 若 %R& R值在 10%与 30%之间,必须在“测量系统分析结果报告”中注明可接 受的理由。  图表分析法的评价依据:判定重复性极差图是否受控(极差在极差控制限之间),如果所有极差受控,则评价人一致,可进行零件评价人均值图分析工作;检验平均值是否在控制限之外,如果有一半或更多的均值在控制限之外,则该测量系统可提供控制该过程的有用数据。 图表分析法通过方可使用均值极差法进行测量系统分析(重复性和再现性)。  “测量系统分析结果报告”需由质保部主管审批。 经分析接受的测量系统将应用于以后的测试测量工作中,如控制计划有要求应进行能力的复验工作,但若测量系统一经改动则必须重新进行能力分析工作。 经分析不能接受的测量系统不能应用于以后的测试测量工作中,要其改进或重新确定测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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