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公司企业标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程 工作内容说明 使用表单 : 凡公司从原材料、辅料进厂到生产过程中和各仓库储存、存放的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均须按以下规定进行明确的状态标识 : 1)对于 采购产品 /或试验的以黄色“器材挂签、材料发放库存记录”或将其移入待检区进行标识; b. 经检验和 /或试验合格的以白色“器材挂签、材料发放库存记录”或将其放合格区进行标识; c. 经检验和 /或试验不合格以红色“器材挂签 、材料发放库存记录”或将其放不合格区进行标识; d. 未检验和 /或试验结论而经评审被确认为紧急放行的应在工艺路线卡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 e. 经检验和 /或试验不合格的经评审被确认为报废 /退货的以废品标牌进行明确标识; 2)各生产单位根据公司材料或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现场现有的空间与“ 5S”规划出各检验过程和各生产车间材料或产品的储存和存放区域。 3)各单位必须确保本单位的检验与试验状态之规划区域和标识牌清晰、清楚并得到保护;必须要求本单位的所有人员理解、遵守并执行检验与试验状态的规定。 当顾客有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 /标识要求(如:引入新型号)。 器材挂签、材料发放库存记录 采购过程的标识 器材进厂后应有供应商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采购部门填写“申请检验验收单”,并编制检验编号或化验编号。 /或试验人员按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验收。 经检验验收合格的,开具合格证明文件,并注明检验编号或化验编号;若检验验收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经,保管员负 4 经验证合格的器材,保管员 负责在转正式库前对器材做出明显标识,如:喷字、打印记、挂签等。 A 采购过程的标识 B 检验、试验 标识和记录 不合格品 C。汽车配件公司企业标准-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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