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辉餐饮公司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公司的指派与调遣。 (二 )饭店管理公司为履行委托管理合同,可以代被管理饭店招聘职业经理人员和其他普通职员,被招聘人员与饭店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服从饭店管理,从饭店领取劳动报酬。 (三 )饭店管理公司派出人员应认可公司文化,接受公司章程和管理公司的相关规范,努力完成饭店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任务与指标,并对饭店管理公 司负有定期报告的义务。 (四 )饭店管理公司对派出人员进行培训、监督、考核,派出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地履行其职责,如因派出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饭店造成重大损失,饭店管理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业主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 )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业主之间是合同契约关系,管理公司根据双方管理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全权管理、经营指导与管理服务。 (二 )在委托管理方式中,饭店管理公司拥有项目饭店的日常运营权 ; 在特许经营方式中,饭店管理公司通过特许合同与管理标准对饭店经营进行 间接控制 ; 在咨询管理方式中,饭店管理公司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咨询服务。 (三 )饭店年度预算、预算外支出、固定资产报损、坏账计提、场地和资产出租等涉及到业主重大权益的事项应根据管理合同规定报业主审批,或者按照合同约定。 (四 )饭店业主应当开立用于饭店更新改造的独立账户,由饭店管理公司代为管理,以应饭店更新改造项目的需要。 (五 )饭店业主拥有饭店的所有权,饭店管理公司不得进行损害饭店资产价值的活动。 (六 )饭店管理公司依据管理合同对受托饭店的经营管理活动应接受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 法规约束。 第二十六条 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员工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 )在租赁经营方式中,饭店管理公司独立于业主饭店,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饭店管理公司为饭店员工的雇主,应对饭店员工负责。 (二 )在委托管理方式中,所有员工均为饭店业主的雇员,并由管理公司受托负责招聘和遴选,其中特定岗位人选 ,应按照管理合同约定得到业主的认可。 管理公司通过受托饭店管理人员对饭店员工进行日常管理,通过与饭店业主约定的方式开展饭店管理公司、饭店业主与饭店员工之间的协调工作。 (三 )在特许经营业务方式中,饭店业主为饭 店员工的雇主,饭店管理公司可按照特许合同约定对有关事务进行指导。 (四 )饭店管理公司对饭店员工负有按照与业主合同约定有培训、指导的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业主、饭店员工发生纠纷应参照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双方按照中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 20xx年 1月 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提出、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戴斌、 蒋齐康、许京生、束菊萍、李明龙、马伟萍 ;主要起草单位:首旅建国饭店管理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公司、香港中旅维景国际酒店酒店管理公司、金陵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粤海 (国际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委托管理合同样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业主方 (甲方 )采取科学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业主方 (甲方 )和饭店管理公司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章 合同各方 第三条 甲方同意依 照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所有的受托资产,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对饭店进行管理咨询和经营管理。 甲 方: 企业性质: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企业性质: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定 义 第四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规定: “ 饭店 ” :指 ( 具体名词及定义根据具体合同情况而定 ) “ 饭店管理公司 ” : “ 业主 ” : ********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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