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建设集团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五 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会议主办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和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会 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 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 会议资料(如会议 议题 单 、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办公室负责。 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 六 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 5 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 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 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 记录。 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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