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纸品印刷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有责任的,按照交通部门裁定结果处理。 4. 凡发生交通事故,且我方为主要责任时,驾驶者须承担公司损失的20%。 5. 凡发生交通事故,一旦造成车毁人亡,具体处理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决定。 6. 司机需持派车单出车;机动车外派途中,严禁公车私用。 7. 车辆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零配件,应及时发现并上报主管,严禁有安全隐患车上路。 8. 机动车必须节约用油,严格控制用油标准。 原则上一律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未经许可,不得在外加油,特殊情 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 9. 车辆备勤期间,驾驶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出。 10. 严禁行车吸咽,酒后驾车。 11. 办理车辆交接工作时,车辆交接人应认真填写车辆交接单(见 附表三 )。 12. 公司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建立维修及保养档案,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并负责编制车辆保养计划,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见 附表四 )。 卡拉 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实业项目组 第 4页 13.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指定专门单位进行,遇情况特殊时,经行政办公室批准可选择适合的汽车修理厂。 14. 公司车辆凡需进厂维修保养,应统一到行政办公室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开据《车辆维修单》(见 附表五 ),定点修理厂凭单接车维修。 15. 《车辆维修单》一式三份,一份留行政办公室,一份交汽车修理厂,一份由修车人员保存,待车辆修理完毕,修理厂签字盖章后返行政办公室,核算结转费用。 第四条 本 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 由 行政办公室负责,报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 负责解释。 卡拉 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实业项目组 第 5页 附表一 卡拉 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用车申请单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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