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油田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动合同部分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因生产经营状况或本人原因,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表示不再续订或重新签订合同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油田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四)由于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 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自然或 社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员工退休、退职、死亡的;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或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除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限届满,即应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油田公司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员工作开除、除名处理的,其劳动合同自开除、除名之日起自行解除。 第二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油田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纪(含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油田公司及所属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使他人致残、死亡的;不服从指挥和管理,后果严重的。 (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对油田公司及所属各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油田公司及所属各用人单位利益造 成重大损害的; (五)泄露油田公司及所属各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侵害油田公司及 所属各用人单位知识产权,对油田公司及所属各用人单位利益损害达10 万元以上的; (六)已与油田公司以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六个月以上的; (七)被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决刑罚,其中包括拘役、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油田公司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二)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季度或半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虽考核合格,但考核结果排序累计两次均处于末位的,实行内部待岗,半年后仍不能重新上岗的; (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生产或工作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用人单位和油田公司。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以拒绝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一)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二)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悬而未决的; (三)借用、租用油田住房、公款、公物尚未还清的; (四)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五)员工从事的重要工程、设计、研究项目或重要生产(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离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未作处理或正在被审查期间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条件,可以裁减人员。 但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 30 日向工会、职代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 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等; (三)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职代会或全体员工意见;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职代会或全体员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第三十四条 油田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出具终。某油田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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