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场饮食服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决算方案; 6. 子公司增资、减资方案; 7. 子公司产权或股权的变动、转让、划拨; 8. 子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决策; 9. 子公司贷款、借款、担保、抵押事项;。 第四条 子公司董事会是所属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决策机构 (拥有在权限范围内的决策权;必要时,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 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 需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规划经营部负责在子公司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对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初步审核,下列事项需子公司报公司规划经营部进行初步审核: (见附件) 1. 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2. 子公司价格体系的确定和调整; 3. 子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 4. 需要上报母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本节中所指的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在规划经营部牵头调研和辅助子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内容,具体包括: 1. 超过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支出; 2. 按照子公司章程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合同; 3. 单店营建项目的立项; 4. 按照制度规定需经董事会审批的采购合同、业务合同等合同; 5. 生产、经营、服务的价格,需要向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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