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马纸业公司投资项目合资协议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董事和董事长任期 五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 是 合 资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 资 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对于重大问题须经董事会 集 体研究决定。 对其它事宜,应经董事会全体 1/2以上名数(包括 两 方以上股东)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 资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 资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 3 人,甲、乙、丙各方推荐 1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 3年。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 : 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 资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设备购买 第二十七条 合 资 公司所需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由合 资 公司向外谈判确定价格,决定供应商,签定合同。 第十一章 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八条 合 资 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5 人组成,其中甲方 3 人、乙方 1 人、丙方 1 人。 筹建处主任 1 人,由甲方推荐,副主任 1 人,由乙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九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 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 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条 筹建处提交的基建项目概 算 、预算和决算报告 , 应附送注册造价师审计 ,以审计报告 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 预 算。 第三十三条 筹建处在厂房建设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办理完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 资 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 资 公司和合 资 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三十五条 合 资 各方推荐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合 资公司按 照 国 家 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七条 合 资 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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