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竞和机械-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关标准首检 35 件(支)合格,并经班长或巡检人员确认后并做记录,方可转入连续生产;停机休息或交接班后生产的产品也应进行必要的首检活动(或采用末件比较法),以确认产品品质是 否变化。 产品转入连续生产后,各机台(工序)操作者应定期自检适当数量广州市竞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JHP 021 标 题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版 本 发行日期 20xx1018 页 码 3/6 GUANGZHOU JINGHE MACHINE CO., LTD. 产品,以验证设备、刀夹具及工装、产品品质是否稳定;过程检验人员负责定时巡回抽检验证。 品管部各过程检验人员跟班按相应产品(工序)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确认各机台首检结果,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抽取适量产品进行检测验证,认真填写《巡回抽检记录表》,及时上报不合格问题,跟踪验证处理结果;以确保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产品转移工序时,应附有该工序品管人员确认合格并签字的生产跟单; 无品管人员确认合格并签名不得转序。 下道工序的品管员和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产品品质进行必要的验证或确认,不符合品质要求时不得转序(或退回)。 不能转序(或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该生产工序 /班组相关人员查找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提出不合格产品处置意见,报品管部负责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因生产急需例外转序 (放行 )时,由制造部调度统计人员提出例外转序申请,经品管部负责人批准,品管人员做好相应醒目标识后方可放行,并通知最终检验人员严格检验例外转序 (放行 )产品的品质;发现影响较大时必须停止例外转序,并追回已放行产品,做好标识等待处理。 待入库产品(包括半成品和成品)或准备交付顾客的外供产品,由品管部最终(成品)检验人员,按《最终检验规范》和《抽样检验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应产品的品质标准(要求)和检测或验证方法进行检验,如实记录检验结果,正确判定是否合格。 经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产品,品管人员应在生产跟单上签名,由成品 仓管员验数入库或交付给顾客(送货人)。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品管人员应在产品上做“不合格品”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跟踪验证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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