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第一分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并 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规模、供货能力、价格水平、售后服务、企业信誉、产品环保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后,应将调查情况向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进行详细汇报,最终确定合格供方。 ⑭ 项目部物资主任负责对 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原材料的 生产合格证、检验试验单 是否齐全 , 并报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室根据进场材料的数量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对原材料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如有不合格,由物资人员通知供货方,办理退货。 ⑮ 物资 发放时 材料人员建立收发存台账, 记 录 物资的流向,如工点、部位、规格、数量、作业班组 等内容,施工班组及外协队伍领料时,必须到物资部门填写用料单,同时抄报财务部门一 22 份,用料单应有施工班组或外协队伍经办人员的 签字。 ⒎ 检验、测量和试验 仪器控制 ⑪ 检验、测量和试验 仪器的控制应执行集团公司《计 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指挥部由 对 计量 仪器兼职 管理 ,对项目部的计量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现象时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⑫ 项目部测量工程师负责建立检验、测量、试验仪器的计量检测台帐,对本项目部使用的仪器设备按期校验,保证仪器在校验有效期使用。 ⑬ 在使用计量仪器前,测量工程师首先检查计量仪器状态标识的有效性,对超过鉴定期时必须坚持“先鉴定,后使用”的原则,仪器应送往具有资质的校验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在计量器具的明显部位粘贴相应的状态标识,并保存校验证书,鉴 定或校准结果在仪器计量检测台帐上予以记录。 ⑭ 对逾期未鉴定的仪器设备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并应标识清楚其待检(鉴)状态,损坏或待报废的设备、工器具必须标识清楚禁止使用状态,单独存放,以防止这些设备或工、器具投入过程中使用。 ⒏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质量控制 ⑪ 根据集团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度,对本标段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的实施细则。 23 ⑫ 作业指导书编制前,根据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特点,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项目,作业指导书由工程部部长负责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经总工程 师审核,指挥长 (副指挥长)批准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并抄报集团公司工程部技术科备案。 ⑬ 项目部负责落实作业指导书在施工现场的贯彻执行,在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施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技术交底或培训必须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⑭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领工员检查落实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如有违规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劝说无效的,应坚决将其清退出场,不得继续进行施工。 ⑮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监督和检 查,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并加强对工序的监测工作,进行信息反馈,消除不稳定因素。 ⑯ 涉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施工时,尤其是外协劳务队伍承担的施工,项目部必须派 技术人员及责任心强 的领工员对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确保工序关键环节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⒐对不合格品的控制 ⑪ 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应加强从源头进行控制, 严把材料的进场验收和检验试验关,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坚决 24 清场,不得使用。 ⑫ 对路基、桥梁、轨道 等工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种质量通病,进行分析,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 施,将不合格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⑬ 当工序或工程发生质量通病或质量事故,施工班组立即通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对不合格做出详细记录并标识,同时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会同安质部、工程部对不合格品进行现场调查,召开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经指挥部会议研究讨论,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⑭ 对质量问题按照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记录处理情况。 处理完成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复验,对处理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验评定。 ⑮ 不合格品处理完成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工程部部长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⒑劳务队伍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劳务队伍的质量管理应严格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⑪各项目部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是施工实力强、业绩信誉好的外协队伍,对首次进入集团公司范围内施工的队伍,应对劳务 25 队伍的施工实力、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劳务队伍方可使用。 ⑫劳务队伍进场后,检查劳务队伍的人员持证情况和机械设备状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求,施工机械设备性能良好,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控制,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必须督促劳务队伍在开工前进行补充和更换。 ⑬施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劳务队伍的作业队长、工班长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明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质量验收标准。 劳务队伍作业队长、工班长和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劳务队伍全部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⑭对劳务队伍的施工,项目部必须选派技术人员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领工员对劳务队伍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做好劳务队伍已完工序的初检,经检查合格后向项 目部技术部门正式报检。 对劳务队伍施工的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必须进行现场旁站监督,使工程的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⑮项目部技术部门对劳务队伍实行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尤其是施工测量和内业资料,必须由项目部负责实施,不得由劳务队伍代办,严禁“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的现象发生。 ⑯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必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对一些辅助性材料,可以由劳务队伍自行购置。 ⑰项目部加大对劳务队伍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 26 常检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当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时,应及时制止 ,责令劳务队伍工地负责人限期整改,并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对管理混乱、质量意识薄弱、施工能力差或出现质量事故的劳务队伍应坚决予以清退。 ⑱指挥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建立考评机制,每月定期对劳务队伍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劳务队伍资信档案,考评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当出现质量事故时,必须进行清退且不得再进行使用。 劳务队伍考评资料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六、质量管理制度 ⒈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内容见第七款《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⒉ 工程质量自纠制度 通过自检发现检验批、分项、 分部或单位工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施工作业队首先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确定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项目部。 项目部将认为可行的纠正措施交施工作业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跟踪监督、检查。 纠正措施完成后,作业队将实施结果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评审。 ⒊工程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上报指挥部 27 安质部,汇总后报送监理站和业主。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同时报告指挥部,由 指挥部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指挥部按照规定程序在 24 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报告,三天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办理。 ⒋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隐蔽前 24 小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及设计单位代表检查,合格签认后方可施工。 检查不合格或与实际 不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达标后重新检查签证。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在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的同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⒌质量教育制度 指挥部安质部部长负责对各项目部作业队不定期进行质量事故案例教育制度,质量教育做好相关记录;质量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意识、质量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有关业务 28 知识教育。 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系统教育,对职工进行质量普及教育,加强技术、技能教育,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特殊工序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⒍质量分 析会制度 指挥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扩大会议,由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针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发生,质量分析会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项目部和作业队,并抄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 ⒎纠正和预防制度 项目部质量工程师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及质量问题的各类信息,每月对质量不合格信息进行整理,提出分析报告,判明产生的原因,制订相应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在开工前对以往类似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对 其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并制订详细的预防措施,以技术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施工作业队,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跟踪验证并记录。 对预防措施加强控制,确保其有效性,对有效的措施予以巩固和推广。 ⒏质量跟踪卡制度 实行挂牌施工,建立质量跟踪卡及施工质量档案,记录施工 29 项目、工序名称及操作、质检人员,项目部和作业队各存一份,以便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验证。 七、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㈠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指挥部对在建工程质量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指挥部每月都要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质量大检查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带队,总工程师、工程部 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部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指挥部再次复查。 指挥部安质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项目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特殊过程应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设专人进行旁站检查。 ㈡ 施工工序检查 ⒈ 工序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以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⒉班组作业人员对施工工序各环节进行自觉检 查,边施工边检查,工班长或项目部质检员负责对完工后的工序进行初次检查,作出检查记录,特别是定量的数据记录。 ⒊ 工序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检查记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 30 道工序施工。 ⒋工序完成或不同专业施工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确保工序的工艺流程、操作标准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㈢隐蔽工程检查 ⒈隐蔽工程检查主要由项目部负责完成,实行班组、项目部、监理工程师三级检查模式,指挥部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实行最终联合检查。 ⒉隐 蔽工程完成后,班组进行初检,合格后填写初次检查记录,由项目质检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工班长、领工员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按照设计文件、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由技术人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签证。 ⒊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备齐有关资料,向指挥部、监理工程师通知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㈣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 ⒈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检查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完成后,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质检工程师组织技术员、质检员、领 工员(工班长)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31 ⒉分部工程检查 分部工程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作业队长、领工员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⒊单位工程检查 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安质部负责人以及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作业队长、领工员等有关人员按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 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签字齐全、加盖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㈤工程竣工检查 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指挥长组织总工程师、工程部和安质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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