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8 续表 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分部 工程 分 项 工 程 检验批 检验 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路基 边坡 防护 浆砌片石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100m或 ≤100m的单个工点 ~ ~ 干砌片石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100m或 ≤100m的单个工点 ~ ~ 骨架护坡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100m或 ≤100m的单个工点 ~ 混凝土预制块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100m或 ≤100m的单个工点 ~ 边坡固土网垫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100m或 ≤100m的单个工点 ~ 喷射混凝土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50m或 ≤50m的单个工点 ~ ~ 植物防护 单侧连续护坡长度每 200m或 ≤200m的单个工点 ~ 路基 支挡 结构 按《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 执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准》,其中混凝土的检验要求执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路基相关工程 电缆槽 沿 线 路 连 续 长 度 每1000m 或 ≤1000m 范围内的电缆槽 ~ ~ 接触网支柱基础 沿 线 路 连 续 长 度 每1000m 或 ≤1000m 范围内的 接触网支柱基础 ~ 声屏障基础 沿 线 路 连 续 长 度 每1000m 或 ≤1000m 范围内的 声屏障基础 ~ 预埋管线、综合接地 沿 线 路 连 续 长 度 每1000m 或 ≤1000m 范围内的 预埋管线、综合接地 ~ 路基附属 设施 检查设备 沿 线 路 连 续 长 度 每1000m 或 ≤1000m 范围内的检查设备 ~ ~ 防护栅栏 沿 线 路 连 续 长 度 每1000m 或 ≤1000m 范围内的防护栅栏 取、弃土场 每个取、弃土场 ~ 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 连续同一类型路基的沉降观测 ~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9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 )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 对混凝土 性能指标的检验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 ) 对地基处理效果、路基填筑压实质量,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和抽样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 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 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 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堑边坡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 新进行验收; 2 当对 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 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10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填写记录。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填写。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 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 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填写。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 填写各项记录。 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 14 章的有关规定。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11 表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一 般 项 目 1 2 3 4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结 果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12 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 工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检验批部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结 果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13 表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 工 单 位 项 目负责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 质量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质量控制资料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 单位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 ①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含有地基处理、沉降观测、路堑开挖 及支挡结构基坑开挖 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②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抽查项目应按表 和表 确定。 客运专线铁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 基本规定 14 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质量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验 收 记 录 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 共 分部 经查,符合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 分部 2 综合质量评定 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 共 项 经查,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3 实体质量和主 要功能核查 共核查、抽查 项 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4 观感质量验收 共检查 项 评定为合格的 项 评定为差 的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验 收 单 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公章 )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4 地基处理 15 4 地 基 处 理 原 地 面 处 理 一 般 规 定 施工前应清除路基范围原地面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植土应清除干净 ,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密实、平整。 主 控 项 目 原地面处理前,应对地基地质资料进行核查, 路堤地基条件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不能满足时,应提出变更设计,采取地基加固处理等措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 沿线路纵向 每 100m 检验 2 点,监理单位 100%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静力触探试验等。 当路堤地基条件满足设计要求时,原地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处理后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所处路堤部位分别按本标准 、 条的要求进行检验。 原 地面处理后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底无草皮、树根等杂物,且无积水; 2.、原地面基底密实、平整;坑穴处理彻底,无质量隐患; 3.、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基底处理外观,用坡度尺测量横坡坡度。 一 般 项 目 原地面坡度陡于 1:5 时,应自上而下。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报(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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