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规汇编(65个doc--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行保健食品制度-法律法规(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保健措施, 减轻了危害程度的,应该继续发给保健食品。 四、在全国统一的标准发布以前,保健食品按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 “关于从事 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食品供应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中的保健食品临时 标准供应:接触有毒物质、矽尘和放射线工种,每人每月不低于肉2斤,食油半斤、 糖1斤;高温作业工种,每人每月不低于肉1斤、食油半斤、糖1斤,其中属于常 年高温的(即工作地点常年达到高温条件的)常年予以供应,属于季节高温的( 即 工作地点在炎热季节达到高温条件的 )在炎热季节可以供应。 以及各类工种的肉、 油、糖的供应数量,原则上不包括当地居民副食品供应定量。 有的地区在食油供应 上有困难,经省人委确定也可以包括部分定量。 潜水、沉箱作业工种,因各地原来 的供应标准都较高,仍按各地的原标准执行。 各地根据需要可以对不同工种划分若 干供应等级,还可以根据当地物资供应条件和享受保健食品工种 的需要,供应一些 牛奶、蛋品、鱼类、蔬菜等食品。 五、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 应该以现金为计算基础,在全国统一的标准发布以 前,按本通知第四项实物供应临时标准折价计算。 过去现金标准较高的地区和企业, 仍按原来的标准执行。 其高于实物供应临时标准的部分,也应尽可能供应实物,不 要折发现金,实物供应确实不足时,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可以折发部分现金。 六、保健食品所需的费用,今后在企业单位都由车间管理费内劳动保护费项目 开支;事业单位由事业费内单列项目开支,都不计入工资总额。 实行保健食品制度 的企业、事业单位, 今年原来没有经费预算的,可以核实支付。 本通知下达前已经 开支的保健食品费,不论列在什么项目,都不再变动。 七、企业应该将保健食品加工为熟食品,按日发给职工在厂内食用。 企业应该 建立必要的发放管理制度,防止虚报冒领、挪用私分和多吃多占。 企业的生活管理 部门,应该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做好保健食品的供应发放工作;企业的劳动保 护、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该负责掌握发放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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