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专题(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工作。 第二章享受退税的范围和条件第三条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含)以上。 第四条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 [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 术目录》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设备。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购进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等,也可以退税。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对列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二)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 1999年 9月 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核定退税投资总额 =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 已购免税进口设备总值第三章登记管理第六条凡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应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格式附后,以下简称 登记手册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并附以下资料,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出口退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四)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五)外经贸部项目批准书复印件;(六)进口设备清单;(七)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凭证复印件;(八)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九)验资报告。 第七条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如实填写登记手册,并加盖公章后交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建立台账,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拟购进国产设备名称、数量、金额等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并输入计算机。 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购销合同的,应持 原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税务机关应注销相应的台账记录。 第四章购销管理第十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时,供货企业根据购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一页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准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供货企业主管征税税务机关根据供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 1页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购货企业与供货企业结算国产设备货款时,可以外汇或人民币结算,以外汇结算的,按照外 汇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退税、监管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后,按每份合同所采购的国产设备,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附送以下资料向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理国产设备的退税手续:(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三)付款凭证;(四)登记手册;(五)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第十四条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在办理完国产设备的退税后,将登记手册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购进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适用增值税税率第十六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 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应按以下计算公式,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征其已退税款入中央库: 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折余价值应补税款=适用增值税税率上注明的金额设备原值 设备折余价值 =设备原值 累计已提折旧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超过核定退税投资总额购进的国产设备,不得享受退税,已经办理退税的,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追缴已退的税款。 第 六章其他第十八条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应于每年的出口退税清算期内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伪造、涂改登记手册等手段骗取国产设备退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处罚,并取消其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资格。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 1999年 9月 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 [20xx]90号 ) 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 税的政策规定,规范和加强具体审核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xx]49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规范和加强审核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同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xx]4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按核实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第三条通知所称设备是指符合通知规定范围、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 第四条通知所称国产设备必 须是 1999年 7月 1日以后、且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设备。 第五条通知所称国产设备投资是指购买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设备购置时间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采取分期付款或佘销形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第六条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第七条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按通知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抵免。 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前一年为亏损或者处于税法规定免税年度的,其设备购买前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以零为基数,计算其新增企业所得税。 第八条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以前年度为累计亏损的,购买设备的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税法规定,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后,确定投资抵免。 企业购买设备的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处于税法规定免税年度的,其该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给予免税,其设备投资抵免额可延续下一年度进行抵免,但延续期限不得超过通知规定的年限。 第九条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额,属于设备购买以前 年度的,计入该所属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基数;属于设备购买当年或以后年度的,不得作为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第十条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购置国产设备后两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申请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逐级上报省级税务机关。 省级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审核批准,同时,应将批准文件抄送企业。 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式样见附表 1);(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企业税务登记 证副本复印件;(四)外经贸部门项目批准书复印件;(五)企业合同复印件;(六)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七)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第十一条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决算报表时,应在纳税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本年度申请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同时附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汇总审核表》(式样见附表2)、购置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式样见附表 3)。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报送的有关报表、资料后,要认真审核企业填报的项目和数额,并据以办理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及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分户建立抵免档案和台账,专档归集、保管有关文件、资料,详细记录应抵免的投资额、已抵免的投资额、未抵免的投资额。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设立的各分支机构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统一在总机构所在地办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 1999年 7月 1日起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 1999年 7月 1日至 1999年 12月 31日间购置符合抵免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国产设备投资,应于 20xx年 6月底前向主管税国机关申报。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上述规定审核批准后,于 20xx年 9月底前办理完投资抵免退税。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 [20xx]1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总结近几年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新修订的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总局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一、凡在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或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税法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并应依其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对企 业的年度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一般性审核,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 三、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应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并将应补税款缴纳入库;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及办结税款多退少补事项。 四、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一)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二)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五 、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前,应检查下列事项是否已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确认:(一)享受税收优惠情况。 主要包括获利年度的确认、亏损的弥补、依法享受定期减免税、特定项目或产业减低税率、技术开发费加成扣除、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减免等;(二)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 主要包括坏帐准备、财产损失、借款利息、工资福利费等;(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情况;(四)其他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项目。 六、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或备齐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应在年度 终了后四个月内,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或先按规定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其它有关报表、资料适当延期报送。 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七、采取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的总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应在每年 5月 31日前,向汇缴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索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并应在 6月 30日前将该证明及其年度申报表和会计报表送达其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 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向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前述已汇总申报的证明,且又无延期申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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