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商业一期销售细则1-马鞍山案场管理内容摘要:
康泰商业一期销售细则1-马鞍山案场管理 康泰嘉苑销售细则本公司“康泰嘉苑”第一批将于 200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 时正公开发售。 (1) 本次销售采取“登记公证抽签”的销售方式;(2) 客户自愿缴纳诚意金两万元,申请“康泰嘉苑”的抽签资格;(3) 收取诚意金时间:2005 年 1 月 4 日(13:300)及 2005 年 1 月 5 日(上午9:000:00) ;(4) 收取诚意金地点:。 售楼处:路弄() ;(5) 客户缴纳诚意近的同时签订意向书 ,并获得抽签号;凭此抽签号参加抽签,确定认购顺序;每一客户限签订一份意向书 ,获得一个抽奖号;(6) 本次认购顺序的抽签将由国家公证机关主持并公证,抽签方式将由公证机关确定并抽签当日现场公布;(7) 认购顺序的抽签时间:2005 年 1 月 6 日九时起;(8) 认购顺序的抽签地点:;(9) 认购顺序确定后客户必须按认购顺序及本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认购,在抽签当日全部完成认购,并于抽签当日签订定金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 ;由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时间原因未能于抽签当日签订相应合同的,依次顺延至第二天;(10) 由于客户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抽签现场,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本公司除退还诚意金外无须承担任何责任;(11) 客户应按照抽签结果道本公司指定地点进行认购,由于客户原因未能按时认购的,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本公司除退还诚意金外无须承担任何责任;(12) 认购时间:认购顺序前二十名的客户在抽签后依次开始;认购地点:售楼处;(13) 客户须凭认购顺序依次认购;签订定金合同的须支付定金五万元(包含意向书所确定的诚意金两万元) ,并于三日内携带首付款及各项购房手续费与本公司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 ,否则视为客户违约,本公司有权另行销售该客户所订之房屋并根据定金合同追究该客户的违约责任;直接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的,则诚意金两万元转为购房首付款,与本公司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 (14) 未缴纳诚意金客户在缴纳诚意金客户全部抽签完毕并认购后尚有剩余单位时,方可进行认购;(15) 每个认购顺序限购一套房;(16) 本次认购的正式定金未五万元整,首付款至少未购房总价的 30;(17) 客户若未能成功认购,所缴纳的诚意金将有 1 月 17 日起办理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18) 敬请客户按照上述方式认购,其他认购方式本公司将不予接受;(19) 本公司对上述细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康泰商业一期销售细则1-马鞍山案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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