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公司管理委员会规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员、副主任委员经委员推选,由总经理任命。 业务管理委员会无固定人员编制 要求,人员组成按需而定。 经营管理委员会和 业务管理委员会 下设秘书处, 秘书处设在股份公司 人力资源部,负责经营管理委员会和 业务管理委员会 审定议题的调研、材料组织、会议准备,以及与各委员的日常联系及相关事务。 委员的权利及义务 经营管理委员会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决权,委员在 经营管理委员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知情权,委员有权查阅 经营管理委员会 记录、有权要求提供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或约见相关的经理人员了解情况,并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提案权, 委员有向主任委员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计划和方案有提案权。 经营管理委员会 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委员 应当遵守本规则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 经营管理委员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8 页 (二) 委员 应该本着为公司负责的态度谨慎进行决策,并承担决策风险以及相应的责任; (三) 委员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业务管理委员会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有关业务发展情况; (二)向 业务 管理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参加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 (四) 对业务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享有表决权等。 业务管理委员会 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时出席会议; (二)按时提交对书面征询意见的反馈材料; (三)。药业公司管理委员会规则(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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