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HR-003华润置地_职员纪律守则2005(定稿)-上海华润地产行政内容摘要:
QP-HR-003华润置地_职员纪律守则2005(定稿)-上海华润地产行政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为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职员健康的职业生涯发展,规范职员行为,特制定本守则。 本守则体现华润置地企业文化的基本要求,职员应当牢记并遵守,以秉承基本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职员违反本守则会导致纪律处分,甚至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违反本守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者,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2. 职员应遵守法纪,并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是职员的义务。 职员不得从事、参与、协助、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 如发现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职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公司严格禁止职员个人出于私利,强行或利用其它挟制手段向承包商、协作单位指派、介绍分包或其他上下游配合单位,否则,一经发现,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给个人带来任何利益,公司将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招标采购工作纪律要求:(1) 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任何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不得违背上述原则;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 严格禁止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任何人员在正式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参与投标的任何单位透露与招标有关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公司职员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受由于与公司发生经济往来而由协作单位给予的回扣、佣金。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职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 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 以公司名义对外(例如媒体等)发表意见、消息;(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职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 职员如果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 公司鼓励职员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照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职员的职责。 职员如认为上司的指示违反法制法规,有悖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时,有权越级汇报。 严禁职员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 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职员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职员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给公司造成损失与否,一经发现公司均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纪律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遵守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 公司职员在办理相关财务手续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及规定,不得强迫财务人员违反财务制度办理业务。 不得擅自泄露公司资金情况、帐户情况,为个人谋取利益。 不得利用公司资金信息为自己或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商业机会,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对外随意公布及解释公司财务信息。 不得公款私存、将公司款项存入个人帐户。 不得替自己或他人洗钱。 公司职员须谨慎处理外部的各种交际应酬活动。 对于以交际应酬活动为名义,实际实施贿赂的,必须拒绝。 对可能会被认为是对协作关系的公允性产生影响的交际应酬活动,应予谢绝。 严禁参加具有赌博性质及涉及违法、不良行为的活动。 职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 职员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 公司对外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 职员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1). 是否属于工作需要;(2). 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 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 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标准适当。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 职员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和中伤任何单位和个人。 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客户资料、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调研和统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提供给参会的外单位除外)等,均属公司秘密。 职员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 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性质。 职员接受外部邀请进行交流、演讲或授课,应事先征得上司同意,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职员薪酬信息属于公司机密,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 掌握此信息的职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职员应保管好各种工作密码,不对外提供和泄露。 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职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职员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 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职员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职员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外网电子邮箱除外),不具有隐私权。 公司有权进行检查或调配。 职员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外兼任其它的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行为(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公司鼓励职员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职员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个人投资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1)参与经营管理;(2)对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4)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职员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 向华润置地公司任何单位推荐自己亲属的,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前申明。 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职员,不宜在同一单位或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 职员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要主动向上司申报,并在相关业务活动中予以回避。 职员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及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 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3. 公司纪律是公司全体职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职员违反本纪律守则、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危害公司及全体职员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书面或口头);通报批评并降级(降薪),至少一年内不予以违纪人员职务及薪资提升;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公司将视职员违纪行为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予以不同级别的纪律处分。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2303 室 26 d.,话 0852 传真 0852 网址 职员判断个人行为是否违反本守则的简易标准是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 职员有责任就难于作自我判断的行为或情形向上司、人力资源部或法律部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5. 上司对其下属应尽到教导和管理的责任。 如上司未。QP-HR-003华润置地_职员纪律守则2005(定稿)-上海华润地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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